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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9-1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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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启荣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袁启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莼湖街道缪家村塘头的17-10-06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启荣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