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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奉化区内区级公立医院恶性肿瘤手术慈善救助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单位:

为切实帮助肿瘤患者得到有效治疗,解决因经济困难而延误治疗的困境,在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下,经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为奉化区内区级公立医院接受恶性肿瘤手术患者提供手术慈善救助,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附件:奉化区内区级公立医院恶性肿瘤手术慈善救助实施方案

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奉化区内区级公立医院恶性肿瘤手术慈善救助实施方案

恶性肿瘤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其发病率、死亡率一直呈上升趋势。由于恶性肿瘤治疗难度大、周期长,给肿瘤患者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这对患者家庭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为切实帮助肿瘤患者得到有效治疗,解决因经济困难而延误治疗的困境,在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下,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为奉化区内区级公立医院接受恶性肿瘤手术患者提供手术慈善救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救助范围与对象

救助范围是经医院诊断为恶性肿瘤且在奉化区内区级公立医院首次接受该肿瘤手术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奉化区常住户籍;

2.非奉化区户籍需在奉化缴纳三年及以上社保或持有三年及以上暂住证明。

救助对象:

1.同一瘤种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救助;

2.多个瘤种手术时均可按瘤种首次手术进行救助;

3.因本次疾病已享受过其他慈善补助项目的对象,不得重复享受本项救助。

二、救助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按照本次住院肿瘤手术等级进行一次性补助,总补助金额不超过个人负担医疗总费用,个人负担医疗总费用指该次住院累计医疗总费用(扣除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的自负部分。

补助标准如下:

1.一类手术最高不超过1000元;

2.二类手术最高不超过2000元;

3.三类手术最高不超过3000元;

4.四类手术最高不超过4000元。

手术等级分级依据浙江省DRG质量评估绩效评价手术目录分级,进行手术等级分类定级。

三、救助审批流程

救助对象向手术开展医院(奉化区内二级及以上区级公立医院)医务部门或肿瘤早筛办,提交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账户名及账号)、奉化区内二级及以上区级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及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出院费用结算发票(浙江省住院收费票据)等,由手术开展医院(奉化区内二级及以上区级公立医院)医务部门或肿瘤早筛办填写《奉化区恶性肿瘤手术慈善救助申请表》(附上述证明材料及报销清单),审核后向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提交救助申请,医学会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直接汇入患者本人或授权人的银行账户。

四、救助基金使用及管理

(一)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设立“奉化区恶性肿瘤手术救助基金”。

(二)由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成立“奉化区恶性肿瘤手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有效。

(三)该基金的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进行专项财务核算。宁波市奉化区慈善总会根据捐赠资金使用要求,按约定向宁波市奉化区医学会拨付救助资金,“奉化区恶性肿瘤手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向区慈善总会结报救助资金使用支出情况。

五、实施期限

本实施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至2027年9月1日止,有效期三年。涉及救助时间节点,以手术时间开展日期计算。

本办法由奉化区医学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