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专家论证会议纪要 时间:2024年9月6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参会人员:论证专家、招标代理公司相关人员 主持人:吕勇 记录人:吕昕烨 会议主题:奉化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专家论证会议纪要 会议内容: 针对现招标文件涉及的条款,专家组逐条进行论证,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建议修改为:(1)本项目前端感知点位设备和建设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视频监控备用平台、感知网平台、运维平台部署需在1个月内完成;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安全设备、分批次建设,1个月内完成50%,剩余部分需在2个月内完成;算法算力、外部对接网关分批次建设,50天内完成50%,剩余部分需在3个月内完成。 (2)此次采购设备分多次供货,中标人在每次接到采购人需求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安装完成。 2、付款条件建议修改为:(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2)主体设备到货并完成初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3)终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项目组织及人员配备要求建议修改为:中标人设立专门的技术服务队伍,项目实施期间内,中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不少于2人的现场驻点服务人员,以上人员要长驻项目现场,保证日常维护工作需要,工作时间与采购人上班同步,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值班。 二、技术需求:无 三、评分标准: 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30分): 产品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中“(十一)设备清单”的得3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3分,未标“★”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减1分,当此项扣减至0分以下时投标无效。 建议修改为: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5分): 产品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中“(十一)设备清单”的得25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2分,未标“★”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减1分,当此项扣减至0分以下时投标无效。 2、项目组成员: 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配置方案,包括人员数量、驻点人员及人员岗位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人员配备充足、岗位配备合理的得5分;②人员配备人数较少、岗位配备欠合理的得3分; ③人员配备不足、岗位配备不够合理的得1分; 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建议修改为:项目组成员: 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配置方案,包括人员数量、驻点人员及人员岗位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人员配备充足、岗位配备合理的得3分;②人员配备人数较少、岗位配备欠合理的得2分; ③人员配备不足、岗位配备不够合理的得1分; 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3辆及以上自有的登高作业车的得3分;投标人具有4辆及以上自有的应急发电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的照片、行驶证(行驶证所有者应为投标人单位)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3辆及以上自有的登高作业车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4辆及以上自有的应急发电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的照片、行驶证(行驶证所有者应为投标人单位)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预算为16,624,131.00元,预算合理。 附:论证专家签名表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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