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周正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东江家园的奉国用(2007)字第4-4031号,05-1628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正文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