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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5-167092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25〕28号 发文日期 2025-12-04 成文日期 2025-11-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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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宁波市奉化区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40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甬政办发〔2025〕37号)文件精神,督办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服务提供到位、职责履行到位,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奉化区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要求,坚持“统分结合、高效闭环;制度支撑、数字赋能;于法周全、于事便利”的原则,建立健全涉企问题协调管理机制,构建完善区、镇(街道)企业服务队伍体系,应用好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企服平台),全量归集全区涉企问题数据,加强分析研判、督办交办,推动涉企问题分类分层分级高效协调、闭环管理、妥善处置,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能落实”,全力赋能企业、赋能基层、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流程

(一)问题收集。企服平台线下通过现有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企服驿站、政企恳谈会、企业座谈会、“工链圈”、“六大员”等渠道收集问题,线上横向归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民生e点通、“141”基层治理平台、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平台等平台数据,形成区涉企问题库。

(二)研判分办。简单问题直接办,企业咨询类的简单问题,由企服专员直接回复。一般问题部门、属地镇(街道)办,各渠道收集的一般问题由各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道)具体办理。复杂问题提级办,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问题,提交区级办理。涉及市级以上事权的问题,提请市涉企问题专班协调解决。

(三)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属地镇(街道)负责协调解决各自渠道收集的涉企问题和区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涉企问题专班)交办的问题。对超出职责范围或经协调难以解决的问题,提交区涉企问题专班协调。对经协调仍难以解决的问题,提请区领导协调解决。对跨区涉企问题,由区涉企问题专班协同相关部门与市涉企问题专班对接,共同研究协调解决。

(四)问题督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常态化跟踪督促涉企问题协调落实情况,以工作提示单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属地镇(街道)。对未按要求解决落实的事项,按程序转交区政府办公室督促限期解决落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加强日常监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权力寻租、不正当干预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五)问题销号。按照“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各部门、属地镇(街道)问题办理结果由相应办理主体反馈,同步在企服平台报送办理结果,企业评价为满意的予以销号,不满意的经对应层级涉企问题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评估后再次交办或提供予以销号的处置意见。

(六)举一反三。区涉企问题专班对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完善涉企工作体制机制,适时将经验做法转化为小切口改革事项并推广。

三、职责分工

区涉企问题专班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牵头、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汇总梳理、研判、协调各部门、属地镇(街道)提交到区级层面的重点难点涉企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工作细则,研究需提请区领导协调的议题事项(区重大项目问题按照《宁波市奉化区重大项目“1235”统筹推进机制方案》〔以下简称区“1235”机制〕协调处理,并纳入全区涉企问题库)。

构建“4+N”高效协同工作体系,区政府办公室统筹、督导,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区发改局牵头,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日常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道)按职责办理。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领导协调例会的组织、议题审核,跟踪督促及协调事项督办等工作。

(二)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区涉企问题协调机制运行;归集全区涉企问题数据,建立区级涉企问题库;牵头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涉企问题协调、办理和反馈;研究梳理需提请区领导协调及市级以上层面协调的重大涉企问题;强化对企服驿站的统筹指导,持续提升涉企问题协调解决能力;加强企服平台应用,推动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三)区发改局。按照区“1235”机制,牵头协调处理涉企项目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同步归集至区涉企问题库。

(四)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追责问责,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重点跟进超期办理、重复提交、企业不满意等问题事项。

(五)其他区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发现问题、提交问题、解决问题,参与涉企问题专班和研判小组工作。区信访局、区社会治理中心、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等涉企服务部门、属地镇(街道)负责做好各自领域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和助企服务专员体系建设。区数据服务中心提供区企服平台数据支持、技术保障等服务。区检察院负责牵头监督处理企业反映的、各级机关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影响营商环境的投诉等问题。

四、工作保障

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依托区涉企问题专班,牵头组建研判小组,由区级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参加,对多跨问题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建立涉企问题事前研判、事中跟踪、事毕评价、事后复盘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及时向上级报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运行图

奉政办发〔2025〕28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