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更好地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5年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积分入学的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申请在奉化区学校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其中优抚优待对象和政策性优待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列入积分入学对象。(具体见《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政策告家长书》)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奉化区购买住房,且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已经取得住房“产权证”的,可以以房申请入学,不列入积分入学对象。
宁波市内海曙、江北、鄞州、北仑、镇海及高新区、前湾新区户籍对象,属于城区间流动,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居住证,不参加量化积分,不列入积分入学对象。
二、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一)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持有奉化区《浙江省居住证》(居住证上最后签注的常住地为奉化区内,下同),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和相对固定住所。
温馨提示:
1.《浙江省居住证》已超过有效期的,请及时签注或补领新的居住证。
2.未申报量化积分的,请及时申报量化积分。
3.录取时将查验《浙江省居住证》“户口簿”“量化积分值”“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租房协议、工资单、纳税证明等)”,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若提供的材料被认定为弄虚作假,则取消当年积分入学资格。
三、申报量化积分的程序
(一)量化积分申评指标赋分标准
量化积分申评指标分为省级共性指标(100分)、市级共性指标(150分)、区级个性指标(50分),共300分,具体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量化积分条件的,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办理量化积分。
1.线上申请: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宁波本级区域)或者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在积分入学应用中自主上传各类资料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2.线下申请: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暂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受理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单位 | 申评窗口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锦屏街道办事处 | 锦屏街道茗山路251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 毛威 88507291 |
岳林街道办事处 | 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11号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 康军 88915257 |
莼湖街道办事处 | 莼湖街道东盛路308号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 任炳杰 88987072 |
西坞街道办事处 | 西坞街道镇南路91号矛调中心一楼大厅 | 邬永波 88968200 |
尚田街道办事处 | 尚田街道尚方路31号便民服务中心 | 顾维斌 88637921 |
萧王庙街道办事处 | 萧王庙街道峰岭南路6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 江岳 88836211 |
江口街道办事处 | 江口街道瑕浦西路98号中交壹里科创云廊2号楼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郑颖 88607538 |
方桥街道办事处 | 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便民服务中心 | 张露娜 88608980 |
溪口镇 | 溪口镇中山路108号矛调中心一楼大厅 | 方雄明 88866952 |
大堰镇 | 大堰镇文教路6号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 竺凡可88605248 |
裘村镇 | 裘村镇银河路芦溪家苑13幢5-8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 陈碧红 88756195 |
松岙镇 | 松岙镇振兴路85号矛盾调解中心205室 | 胡云鹤 88793708 |
(三)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线上申请24小时开通,线下申请仅限工作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四)积分政策咨询及复核
申请人对积分分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出复核申请,审核部门将在规定期限内复核并反馈。
区流管办咨询电话:0574—88645165;
技术咨询电话:0574-87355650。
四、积分入学申请与录取
(一)申请入学报名的时间一般在五月份,具体申请办法、录取条件等以《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准,请关注“奉化教育通”微信公众号、区教育局官网等平台,具体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二)录取时,根据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量化积分分值(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分值相同时,以宁波市内依法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三)若因申请的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至其他学校入读。
(四)若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的,待各学校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根据有效的奉化区《浙江省居住证》和宁波市内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录取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奉化区将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行“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梯度服务,通过多种途径,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相对就近入学,做到应入尽入。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指标赋分标准.wps
附件2:宁波市奉化区“浙里新市民”量化积分自助申请操作指南.wps
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