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665566439R/2025-15995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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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9 |
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依法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大局,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通过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法治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法治学习常态化。年初及时制定干部教育学习轮训计划,将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依托“每周一学”“学习强国”“干部学习网”等平台,深入学习财政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等,充分调动广大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力推动“法治+业务”深度融合。三是坚持法制宣传针对性。把《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财政工作中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为相结合,结合“财政服务月”和“财青”志愿队下基层活动,针对性讲解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答疑解难,拓宽财政普法范围,弘扬财政法治精神,营造财政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依靠制度机制,健全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党委工作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决策,营造民主讨论的氛围,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不断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二是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加强检查监督,强化责任制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班子成员分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我局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我局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参与研究、论证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我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和精度,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2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二是深入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托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政府采购检查、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票据检查等,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公正执法。全年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共开展检查16次,发现问题7个,均已完成整改。三是积极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回复工作。高质量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其中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5件、政协提案44件、办理社情民意1件,建议提案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流程再造”专项行动,创新建立预算绩效联席会议、绩效管理闭环和政策研讨等三大机制,全年共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5项,发现问题91个,共提出建议57条,调整政策4项。
二、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全局党政主要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率先模范作用,深入研究政治经济政策、各级财政工作会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等,推进工作开展有法可依。不断健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不断促进财政法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一以贯之推动全局干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将法治建设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将财政权力约束在法治的框架下,切实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有所不足。二是法治宣传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三是财政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力量与新形势不相适应,法律专业人才缺乏。
四、2025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推动财政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
一是持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订监督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结合业务主题和财政改革相关内容,加强对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实现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
二是持续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办法,全面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和执法案卷的归档,避免出现材料不全或存在瑕疵等问题。全面推行执法规范用语,高度重视执法工作中容易产生问题和争议的环节,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可能性。
三是持续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方式。结合财政服务,推动各科室积极开展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工作,建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