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奉化区初中学校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

2025年我区中考加分工作继续实行线上线下交互,相关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线上为浙里办APP,线下为各具体联办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中考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办理模式

少数民族考生

线上办理,零材料

港澳同胞子女考生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台湾省籍(含户籍)考生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线上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优抚对象子女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二、办理时间

2025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2日。

各相关联办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分事项审核工作。5月27日由学校统一公示相关考生加分结果。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少数民族考生

因我区无少数民族乡镇配套学校,故不再办理“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的相应申请。

(二)港澳同胞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由监护人在浙里办APP上提交考生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如不会操作,可请学校教务处负责老师或班主任老师指导下操作)。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线上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外办联系人:范虹,联系电话0574-89186491。

线上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父母至少一方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证件正反面均需上传);

2.考生户口簿。

(三)台湾省籍(含户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由监护人在浙里办APP上提交考生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如不会操作,可请学校教务处负责老师或班主任老师指导下操作)。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经区台办线上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区台办联系人:骆波,联系电话:0574-89286161。

线上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奉化材料(户口簿);

2.考生户口本籍贯为台湾省,或考生本人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材料。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由监护人在浙里办APP上提交考生身份信息,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如不会操作,可请学校教务处负责老师或班主任老师指导下操作)。然后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区委统战部(统战服务中心)提交证明材料,由区委统战部(统战服务中心)线上审核后,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区委统战部(统战服务中心)联系人:惠伟安,联系电话:0574-89286150,地址:奉化区锦屏南路1号8楼814室。

线下提供材料如下:

申请人为归侨: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归侨子女: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华侨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原件及复印件;2.华侨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3.华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4.户口簿。

(五)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考生

现役军人子女由考生监护人通过现役军人所在师以上部队集中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武部或宁波军分区提交证明材料。考生加分政策疑问原则上由现役军人所在单位业务承办人负责解答,也可由单位收集后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武部或宁波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统一咨询。各单位提供材料由宁波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审核确认并完成加分。宁波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系人:朱柳燕;联系电话:0574-26931321;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府桥街24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武部政工科联系人:于乾;联系电话:15658212799;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南路221号。现役军人子女线下提供材料由宁波军分区另行通知。

优抚对象子女由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科提交证明材料,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科联系人:王婉琴,联系电话:0574-88501016,地址:奉化区长春路108号。

优抚对象线下提供材料如下:

1.烈士子女:烈属证;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

3.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证。

(六)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政治处提交证明材料。由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政治处联系人:陈家驹,联系电话:0574-88645030,地址:奉化区长汀西路500号。

线下提供材料如下:

1.公安民警所属区县(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证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公安民警的身份证、警官证,公安民警与配偶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与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民警的证明证书材料(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部门公章)

(七)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交证明材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楼晓剑,联系电话:0574-88645613。地址:奉化区天峰路北段/岳林站。

线下提供材料如下:

1.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

(1)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证明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干部证(消防员证)、消防救援人员与配偶结婚证、配偶与子女户口本。

2.除提供第1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3)因公牺牲或者因公伤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4)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通报和证书,三等战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予以认定的证明;

3.除提供第1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烈士的批复或证明;

(2)英雄模范的批复或证明;

(3)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四、工作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分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要求各校将加分政策通知到每位考生;二是做好指导申报,要求班主任教师做好各类考生加分事项的线上申报操作和完成线下申报的指导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完成加分申报。

2.其他注意事项:

(1)在浙里办APP申报时,要提醒家长选择“奉化区”、不要选择“宁波市”。

(2)在填报学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名称时,要提醒学生或家长按照学校公章的名称填报,不要简写名称或不规范的学校名称。

附件:浙里办APP中考加分事项操作手册.doc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