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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9308T/2025-161720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5-05-19

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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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区根据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加快住房保障数字化转型,现就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资金运行的绩效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通过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实现了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公租房保障“应保尽保”,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发展,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了《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一线环卫工人住房困难的通知>的通知》(奉住保〔2021〕7号)等政策,使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切实发挥了政府对住房、收入困难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保障作用。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507万元,使用50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公租房租赁补贴实行常态化申请,2024年共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507万元,各类保障对象的资金使用发放情况如下:

(一)城镇户籍公租房保障货币补贴发放404万元。

(二)外来务工人员、农村户籍低保、低边家庭公租房保障货币补贴发放103万元。

三、项目主要成效

(一)进一步实现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出台 《关于明确宁波市奉化区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我区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有关户籍、社保、收入、财产等一系列标准,正式完成新老政策的所有衔接。

(二)持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一线环卫工人、快递服务、外卖送餐服务和公共管理(社区工作者)行业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以发放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为主,实物配租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