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4197206058/2025-162002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5-3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4年奉化区互花米草综合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

字体:【大】 【小】

为保护海域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促进奉化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海域使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 2025年)》、《浙江省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奉化区互花米草的防控力度,以响应党的二十大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的国家安全战略部署。本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奉化区成立了互花米草防治攻坚站工作专班,由张巍副区长担任组长,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及属地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自2023年5-6月开展工作,至2025年底,接受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防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效、两年整治、三年巩固、长期管护”的目标要求,坚持严控增量、消除存量,扎实开展防范整治工作,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开展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到2023年底,全区完成100%的整治任务;2024年,全区所有图斑再次进行巩固整治,以巩固2023年整治成果,整治初见成效;2025年,持续做好防范、监测工作,全面巩固整治和修复成果,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

二、工作内容

宁波市奉化区互花米草整治实施总面积3871.5亩,其中片状区域分布互花米草3824.3亩,零星分布互花米草47.2亩。主要分布在宁波湾旅游度假区、莼湖街道、裘村镇、松岙镇4个镇街(度假区),其中宁波湾旅游度假区1451.5亩,莼湖街道689.8亩,裘村镇1384.9亩、松岙镇345.3亩。

三、工作实施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时间节点,结合奉化区互花米草分布情况,防治任务分为3年:

●2023年,全面完成宁波湾旅游度假区、莼湖街道、裘村镇、松岙镇4个乡镇(街道、度假区)107个小班共计3871.5亩的互花米草整治任务;

●2024年,全区所有图斑再次进行巩固整治(人工拔除和精准化定点使用化学药剂),巩固2023年的整治成果;

●2025年,安排专人巡视管护,定期整治(人工拔除和精准化定点使用化学药剂)全区治理地块的互花米草新发生幼苗,持续做好防范、监测工作,全面巩固整治和修复成果,最终提升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表1)。

表1 奉化区互花米草防治任务年度一览表

乡  镇

小班数量(个)

面积(亩)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宁波湾旅游度假区

16

1451.5

完成整治

巩固整治

巡护巩固

莼湖街道

33

689.8

完成整治

巩固整治

巡护巩固

裘村镇

32

1384.9

完成整治

巩固整治

巡护巩固

松岙镇

26

345.3

完成整治

巩固整治

巡护巩固

总  计

107

3871.5

完成整治

巩固整治

巡护巩固

2023年全区互花米草整治后,考虑到除治工程实施导致外逸、互花米草利用无性繁殖和种子萌发二次定殖等难以根除的实际情况,2024年-2025年的互花米草整治任务的养护面积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全区互花米草整治面积,其中新发生且需巩固和巡护的面积约400亩。

四、评估验收

(一)整治效果评估

采用卫星遥感判读、无人机巡查、现场调查、采样监测等方式,分析互花米草整治前后的各项指标变化情况,评估整治效果。

1、评估内容

(1)评估时间:2023年11-12月

(2)评估指标:互花米草活株数量、密度、面积、范围、再生长情况等。

(3)合格标准:每平方米少于3株,无成片种群,无种子形成,整治面积大于90%。

2、评估方法

(1)现场调查+遥感影像解析法:通过无人机拍摄或高分辨率(空间分辨率优于0.3米)卫星遥感影像(时效应在评估时期范围内)处理,结合人工现场观察。

(2)样地法: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设置固定样地用于评估互花米草的治理效果,样地范围1米×1米。原则上,在密集型和稀疏型的互花米草分布区域,每0.5平方公里设置1个样地;在零星型的互花米草分布区域,每个区域设置5个样地。此外,在以上固定样地中,选择部分代表性样地开展土壤及底栖动物多样性、土壤理化性质等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

2、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包括施工期和管护期两个阶段。评估范围包括项目区域内和项目周边相关区域。

(1)检查是否涉及围填海,是否违反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相关条例法规等。

(2)检查是否在工程前、中、后对环境因子(尤其土壤)开展监测;检查监测的环境因子数据是否在方案评价控制范围;如存在异常,是否采用有效控制措施。

(3)检查是否在工程前、后对生物因子(含水产)开展监测调查;检查调查的生物情况是否在方案评价控制范围;如存在异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4)如防治措施采用化学试剂,检查是否在工程后对化学试剂开展监测;检查监测的化学试剂数据及其对生物的影响是否在方案评价控制范围;如存在异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5)对比工程后的实际生物、环境参数、化学试剂和设计方案中的评价控制范围,检查生态环境影响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3、检查验收

(1)质量验收

整治完工后逐月检查,及时清除新发苗,确保整治率100%;项目进入管护期(2025年),5月及11月各检查1次,为期一年,及时清除新发苗,确保整治率100%,无发生破坏周边环境现象,无环保问题。

(2)验收材料

检查验收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验收报告

a. 基本情况:包含建设依据、工程概况(规模、内容、位置、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初验情况、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决算概况、经济技术分析、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工作建议;

b. 检查情况:检查区域、时间、内容、方法及结果等;

c. 成效评估:包含整治工程完成情况、质量、进度、安全、整治率、环境影响、管理建议等;

d. 附图和附表: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图、整治前后的互花米草及其他调查对象区域分布图,现场检查一览表、整治情况统计表等。

②其他材料

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材料:

a.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b. 通过评审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

c. 通过审查批准的工程项目施工图;

d. 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验收文件等;

e. 如果工程设计方案有变更,要提供新方案批准文件;

f. 审计报告:从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合同订立、竣工决算等方面进行有重点的审计;

g. 数智防控系统运营和管理方案。

五、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笔防治资金共需支付需要支付495.33万元,2023年第一笔仅到位327万元中央财政防治资金,第1标段仅支付8.7万元,少付168.33万元,第1标段应支付177.03+168.33万元,为345.36万元,其他标段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即第2标段188.94万元、第3标段95.13万元、第4标段34.23万元,合计支付663.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万元,其他由奉化财政资金支付。

六、存在问题

1、互花米草防治技术仍需不断改进。现有的防治方法不够完善,缺乏既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又不影响群众生产的防治方法。从互花米草治理开始,纠纷与舆情一直不断。

2、互花米草防治实施难度较大。我区互花米草大量生长的象山港环境情况复杂,部分内河与海水相通,区域内养殖区众多,互花米草零星分布广泛,有些分布地块防不胜防。

3、群众互花米草防治意识有待加强。在除治过程中,群众对互花米草的危害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对除治也不理解,不配合,稍有碰到就要赔偿。

4、后续管护压力仍然较大。互花米草根系发达,有性繁殖和无性繁殖能力都极强,从目前来看,不仅复发率高,而且扩散现象严重,治理效果难以持久,必须建立互花米草防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