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4197206058/2025-162003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5-3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4年奉化区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

字体:【大】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掌握全区森林草地湿地的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自然资源“一张图”,对推进“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意义重大。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3〕1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浙自然资发〔2023〕7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53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3〕13号)等文件精神。奉化区开展了2024年森林督查自查和按年度更新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数据库工作。本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奉化区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由陈东军担任组长,各相关科室、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由奉化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共5人组成。自2024年5月28日开展工作,至2024年11月18日,完成共三批图斑的自查及林草湿图斑调查监测工作并上报省林业局。

一、工作内容为奉化区行政范围内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森林资源管理情况。

二、自查内容

(一)森林督查

(1)林地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以及临时占用林地管理,非法占用林地情况;使用林地或改变林地用途情况;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批)手续情况;开垦林地情况;土地整理情况等。

(2)林木采伐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采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森林经营活动开展情况,乱砍滥伐情况。采伐证发放情况;凭证采伐制度执行情况。

(3)涉林案件管理情况。对全域围内典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排查,全面梳理案件查处情况。

(4)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其他情况。

(二)林草湿图斑调查监测

1.图斑监测

1.1 行政区域和经营范围界线变化。包括省界、县界、乡界等行政界线以及村界、林业经营单位、自然保护地界线等。

1.2 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变化。包括林地、草地、湿地和其他土地之间的变化,以及林地内、草地内、湿地内类型之间的变化。乔木、竹林、灌木、幼树、草本等覆盖类型之间的变化。

1.3 自然属性变化。包括森林的起源、优势树种(组)、龄组、单位面积蓄积量等;草地的草地类、优势草种、植被盖度等;湿地的植被类型、植被面积、受威胁状况等。

1.4 管理属性变化。包括权属、森林类别、林种、公益林事权等级、保护等级、草地功能类别、湿地管理等级、保护与利用方式等。

1.5 图斑属性补充。补充草地、湿地图斑的属性赋值,包括湿地管理等级、保护形式、利用方式、植被类型、植被面积、受威胁情况等。同一图斑出现两种以上属性值时,需进行补充区划。

2.专题数据更新

按要求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停伐补助天然商品林、国有森林资源等专题数据的年度变化更新,对征占用林地涉及省级以上公益林做好调出、补入地块的落图更新工作,确保省级以上公益林规模保持不变,整合停伐补助天然商品林成果,确保总面积与国家下达的任务量保持一致。

3. 整合2023百万亩国土绿化成果

整合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后的 2023 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成果。

三、核实情况

(一)森林督查

2024年奉化区森林督查共下发图斑163个,其中林地图斑的112个,占68.71 %;草地细斑51个,占31.29 %。下发的森林督查图斑涉及12个镇(街道),130个行政村。

(二)森林督查图斑核实情况

经现地核实、举证,结合经营管理资料,163个下发森林督查图斑实际分割为190个细斑,包括林地图斑139个,占73.16 %;草地图斑51个,占26.84 %。其中:林地图斑中核实细斑类型为林地的117个,占84.17 %;核实细斑类型为其他的22个,占15.83 %。草地图斑中核实细斑类型为草地的4个,占7.84 %;核实细斑类型为其他的47个,占92.16 %。核实细斑类型为林地的117个图斑中,使用(毁坏)林地细斑75个,占64.10 %;采伐(毁坏)林木细斑8个,占6.84 %;生态保护修复图斑20个,占17.09 %;无变化细斑13个,占11.11 %;历年已上报图斑1个,占0.86 %。核实细斑类型为草地的4个图斑中,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图斑3个,占75.00 %;无变化图斑1个,占25.00 %。

(二)林草湿图斑调查监测

全区林地面积1251866亩,草地面积17625亩,湿地面积106436亩。全区森林面积1148385亩,森林覆盖率为59.89 %,乔木林面积831405亩。全区林木蓄积量4327575立方米,森林蓄积量4244174立方米。全区国家级公益林37354.7亩,省级公益林352593.8,天然林面积734564亩。

四、成果接收

2024年11月18日奉化区2024 年林草湿年度监测自查结果上报表等成果数据通过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汇交至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通过市级检查、省级抽查和国家级核查验收,成果数据符合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浙江省林业局林地、草地、湿地监测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接收入库。

五、存在问题

1、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由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人员数量不足,职能多,日常工作事务繁重,很多管理和保护工作需要基层去完成,同时镇街道基层林业干部力量薄弱,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不够到位,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森林监管职能有待加强。随着今后森林督查、林草湿图斑综合监测和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等各项工作的常态化,建立稳定的资源监测、督查、执法专业队伍,提高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执法能力已迫在眉睫。

2、国土“一张图”和林业“一张图”不一致。

在机构改革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林业和国土属于两个部门,林业“一张图”的林地范围与国土二调中的林地认定不一致,导致某些工程建设中存在国土上是非林地而林业上数据为林地的情况,对于这类督查图斑很难处置。

3、平原地区非林地上林木采伐。

平原地区非林地上林木采伐政策不健全,对非集体所有的林木砍伐,由住建、交通部门项目实施,林业部门未及时掌握情况。

4、项目立项问题。

如公路项目、铁路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项目等,相关部门经审批给予立项,涉及到规划和土地利用的问题而未关注林业部门审批,导致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的困难,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出现未批先占林地情况的发生。

六、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森林督察暨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预算为40万元,共支出资金35.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