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837301684971/2025-161382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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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国资党〔2025〕15号 | 发文日期 | 2025-05-07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管理中心 |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一支部委员会和二支部委员会合并的批复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你党委上报的《关于要求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一支部委员会和二支部委员会合并的请示》(奉文旅集党〔2025〕7号)收悉。经区国资管理中心党工委研究决定,同意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一支部委员会和二支部委员会合并为“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请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组织工作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