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王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锦屏街道尚景苑的浙(2023)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10049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克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