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重点信息解读:关于调整方桥街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字体:【大】 【小】

一、制定背景

政策依据与要求:本次调整直接源于对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782号)精神的贯彻落实。该规定是宁波市层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原有机制存在:方桥街道此前已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了“街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框架。

人事变动现实需求:由于街道工作人员的正常人员调动以及工作职责调整,原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已不能完全适应或有效履行当前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为保证内部控制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和权责清晰,有必要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更新。

二、制定目的

确保组织保障:核心目的是确保街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工作拥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通过及时调整成员,使领导小组能够代表街道各主要线办、站所及村(社区),有效统筹、指导和监督内部控制工作。

提升内控效能:旨在进一步提高街道内部管理水平,特别是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风险防控能力。一个由当前在岗、熟悉业务、职责匹配的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是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

强化风险防控:直接服务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且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是预防腐败、防范资金资产风险的重要制度屏障,领导小组的调整旨在强化这一屏障的领导力量。

维持制度活力:体现了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化及时调整领导机构,是制度本身保持活力和适应性的必然要求。

三、主要内容

本次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宣布调整后的街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组成架构及人员名单:

领导架构:

组长:毛海涛(负责领导小组全面工作)

副组长:夏丹、卓龙杰(协助组长工作,分管具体领域)

成员:贝慧蓉、毛勇胜、吴慧、胡洁、王东辉、吕定煌、王威磊、刘剑芳、竺海芳、顾科达、周黎、周乐扬(代表街道相关线办、站所或承担重要内控职责的岗位,参与决策、协调和执行监督)。

下设执行与监督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卓龙杰(兼)

副主任:卓攀

成员:李旭辉、李林强、程旭东、裘斌、张奕奕、陈泽熹、李健、王迪

职责:负责内部控制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制度细化、培训宣传、信息沟通等。

内控监督室:

主任:毛勇胜(兼)

副主任:林丰辉

成员:祖天阳

职责:负责对街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监督检查、评价、风险排查及提出改进建议。其设置体现了“分权制衡”原则,确保内控执行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李旭辉

联系方式:0574-88608990

政策原文:关于调整方桥街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