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沈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波市奉化区尚府的浙((2019)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0567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军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