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MB19702015/2025-163549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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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250105号建议的答复
类别标记:B
奉医保函〔2025〕1号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250105号建议的答复
张君辉代表:
您在区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医药医保支付倾斜力度的建议》已收悉,下面,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在调节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医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
一、关于加大医保支付政策向中医药倾斜、支持的力度
近几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和价格杠杆作用。一是不断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2020年,将中医在线复诊费和药品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5月,新设立脊柱侧弯矫正术、针灸浮针皮下软组织松解术等7个中医服务项目;2021年9月,将中医的督灸、小儿斜颈推拿等9个中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新设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收入。二是严格落实饮片支付标准,执行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在进价基础上上浮25%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三是对中医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付费,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组相近的支付标准。
二、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支付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的要求。全面推行住院DRG支付中医激励政策,对“中治率”达到5%的中医类医疗机构结合中药饮片使用等考核情况,合理设置分档,进行系数激励,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技术开展诊疗。
我区医保已纳入市属区统一管理,实行市级统筹,下一步,我局将向上建议在总额付费、病种分值权重等方面对中医类医疗机构和服务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三、关于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定价和加快新增项目审批速度
为支持中医项目发展,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优化中医诊疗服务价格体系,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不断完善新增价格项目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占比例,优先审核常见病、多发病和优势病种诊疗手段或填补诊疗项目空白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目前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统一制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也由省级医保部门审核,我区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支付标准执行,暂无定价和审批权限。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建议,尽快推动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定价及加快新增项目审批速度。
四、关于逐步取消中药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限制
目前药品目录统一由国家医保局牵头制定,由于我国医保基金保基本的要求和原则,还有很多药品没有纳入医保目录。国家按照合理用药、科学管理、防范风险、具有可操作性等原则,对部分药品限定了支付范围。但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以基本药物为主,大部分都是目录内的药品,是可以报销的。
根据现行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政策规定,我区无权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修改和调整。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情况的调研,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及时将符合规定、条件成熟的中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琚纪霜 电话:89293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