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重点政策解读:关于调整方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字体:【大】 【小】

一、制定背景

(一)政策依据与要求

本次人员调整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奉化区委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系列工作要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基层乡村治理、集体经济监管、村级廉政风险防控的核心抓手,街道必须建立常态化、实体化领导统筹机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保障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规范运营、保值增值。

(二)原有管理机制基础

方桥街道长期落实上级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部署,此前已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搭建起覆盖街道、村社两级的集体资产监管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村级财务代理、资产资源台账、承包合同监管、村级审计等工作,形成完整的基层“三资”管理工作闭环。

(三)人事调整现实需求

受街道中层干部、各线办、村社对口联络岗位人员正常轮岗、职责分工调整影响,原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岗位发生变动,原有人员配置已无法匹配当前“三资”统筹监管、日常指导、联合核查等工作需要。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断档、责任不悬空、流程更顺畅,经街道办事处集体研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全面更新调整。

二、制定目的

夯实统筹组织保障。建立层级清晰、覆盖各业务条线的领导架构,统筹街道各线办、行政村(社区)、基层站所力量,统一指挥、协调全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全领域、全流程统筹调度。

提升“三资”规范化管理效能。依托全新领导小组人员配置,强化村级财务审批、集体资产租赁、土地资源发包、村级工程项目、分红分配等关键环节监管力度,补齐日常管理短板,推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精细化管理水平。

筑牢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屏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事关全体村民切身利益,领导小组作为村级资产监管顶层协调机构,通过常态化部署专项核查、财务督查、合同清理等工作,从源头防范村级小微权力腐败,健全基层集体经济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维护村集体及村民合法财产权益。

保持监管机制动态适配活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动态持续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村级发展新形势均会对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根据人事变化及时更新领导机构组成,是保障监管体系持续适配基层治理需求、保持制度运行活力的必要举措。

三、主要内容

(一)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人员

组长:夏丹

全面主持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对全街道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总责,统筹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作部署、重大矛盾协调处置。

副组长:张小斌、毛勇胜、顾科达、鲍寓洲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按照分工分管对应领域“三资”管理业务,牵头开展专项督查、问题整改、业务指导、村社联络协调等工作。

成员:林丰辉、李旭辉、程旭东、裘斌、邬艳红、戴君伟、宋燕、梁成龙

成员覆盖街道各相关业务线办、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负责本线口范围内村级“三资”业务对接、数据报送、联合检查、政策宣传、问题线索上报等协同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监管合力。

(二)下设办事机构设置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三资”办,由副组长顾科达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核心职责: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部日常事务,负责各项工作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制度细化、台账管理、培训宣传、上下信息报送、村级问题督办整改等,是领导小组决策落地、日常业务运转的执行载体。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宋燕

联系电话:0574-8860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