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6-167286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治理 |
|---|---|---|---|---|---|
| 发文字号 | BFHD15-2013-0001 | 发文日期 | 2026-01-28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15-2013-0001 |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有关规定,对原奉化市环境保护局、原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共有2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清理意见 |
1 | 关于印发奉化市电镀行业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奉环字(2012)109号 | 废止 |
2 | 奉化市环保局关于实施电镀企业生产线标牌管理和严格总量控制的通知 | 奉环字(2012)93号 | 废止 |
3 | 关于印发奉化市电镀行业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制度的通知 | 奉环字〔2013〕4号 | 废止 |
4 | 关于印发《奉化市禁燃区淘汰高污染燃料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环字〔2013〕85号 | 废止 |
5 | 关于印发《奉化市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环字〔2013〕113号 | 废止 |
6 | 奉化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 | 奉环字〔2014〕22号 | 废止 |
7 | 关于印发奉化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环字〔2014〕47号 | 废止 |
8 |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奉环字〔2018〕62号 | 废止 |
9 | 奉化市环保局环境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 奉环字〔2015〕31号 | 废止 |
10 | 关于印发《奉化市2015年“五水共治”污水(河道)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环字〔2015〕88号 | 废止 |
11 | 关于印发《奉化市“五水共治”污水(河道)治理及国(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环字〔2016〕70号 | 废止 |
12 | 关于印发《奉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 | 奉环字〔2013〕56号 | 废止 |
1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 | 奉环字(2011)31号 | 废止 |
14 | 奉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关于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备案名单公示》等文件的通知 | 奉环字(2012)81号 | 废止 |
15 | 奉化市环保局关于涉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奉环字(2012)66号 | 废止 |
16 | 关于印发《奉化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 奉环字〔2017〕20号 | 废止 |
17 | 关于印发《奉化市创建国省道公路和铁路两侧烟尘控制区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4年)》通知 | 奉环字〔2013〕33号 | 废止 |
18 | 奉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 | 奉环字〔2016〕92号 | 废止 |
19 | 关于印发《奉化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奉环字〔2014〕20号 | 废止 |
20 | 关于印发《奉化区环境保护局加强建设项目检查核实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 奉环字〔2018〕46号 | 废止 |
21 | 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奉环字〔2018〕68号 | 废止 |
22 | 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奉化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奉环字〔2018〕73号 | 废止 |
23 | 关于下达电镀及金属表面酸洗企业在线监控系统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 | 奉环字〔2017〕1号 | 废止 |
24 | 《奉化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 奉环字〔2011〕82号 | 废止 |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责任科室 | 清理意见 |
1 | 奉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 奉环字〔2015〕90号 | 执法队 | 存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