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6-167388 | 组配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 发文字号 | 奉政办发〔2026〕12号 | 发文日期 | 2026-06-01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农村供水区级统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农村供水区级统管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宁波市奉化区农村供水区级统管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供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农村供水保障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农村供水工程管护难题,健全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1号)、《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宁波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公益均等、安全可靠原则,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链条全过程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区域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喝上优质、稳定、放心水,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运作、区级统管、分级负责”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运行管理格局。
二、健全区级统管责任体系
全区实行“区级统管、属地协同、分级负责”的统管体系,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台账、统一服务,合力推进统管工作。
区级层面:区人民政府对供水安全保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供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供水工程中的重大问题。
部门监管:区水利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供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加强水源地水质检测,查处污染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农村供水工程的健康影响评价,并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及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相关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建设用地保障。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国网奉化供电公司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用电优惠政策执行。
专业统管:区水务公司为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统管机构,具体负责水站(厂)内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包括日常加药、水池清洗、水质检测、动态监测、管网巡查、故障抢修、信息公开等。严格落实《供水条例》水质检测要求,定期开展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供、整改等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属地协同:各镇(街道)是辖区内农村供水安全管理的属地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村水站出水(进水)管网的日常维护及更新改造,切实做好水源地及管网巡查、水费收缴、水事纠纷协调等工作,督促各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水站销号要求,在城镇管网延伸工程“入户通水”6个月内,原则上应完成原农村水站的销号停用。在此过程中,需及时向村民做好告知协调,明确停用时间、过渡措施及后续供水保障,确保群众用水平稳过渡、不受影响。
村级落实:村两委负责本村范围内的政策宣传引导、用水纠纷化解及供水水源地保护,并将水源保护和水费收缴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级供水协管员,督促协管员做好水源地及管网巡查、水费收缴等工作。
三、构建片区协同联动机制
根据地理位置及农村供水工程分布,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划分为3个片区(大堰片区:包括大堰镇;尚田片区:包括尚田街道、莼湖街道;溪口片区:包括溪口镇、萧王庙街道),并设立片区服务中心。通过高效整合片区资源,分片区共享队伍、共享服务、提高效率,打造共建共管共享的片区治理新格局。
(一)强化片区水源协同保护
严格落实“一源一备”建设要求,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供水水源的协同治理。通过开展联合巡查等方式,对供水水源等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管,确保溪坑类水源供水保障率不低于95%,形成片区合作共治、责任共担、效益共享的水源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二)统筹片区资源要素配置
加强对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资本、技术等各种要素的统筹管理,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区水务公司负责配备常用维修运行管护备品备件,实现区域内融合互动、融通互补。
(三)提升片区应急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片区应急联动机制,畅通应急协作渠道,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就近处置,有效提升片区整体应急保障能力。针对停水、冰冻灾害、设备故障、管网破裂、水质污染、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节假日保供水等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各片区按要求配置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
四、建强专业化管护队伍
(一)规范管护人员配备标准
以片区为单位,配置结构合理、专业均衡的管护队伍。统管单位须为规模化供水工程配专职运维人员,为农村水站配备水站管护人员(不低于0.2人/站)。所有人员经专业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亮证服务。镇(街道)须建立村级管护人员队伍,每村至少确定1名村级管护人员,负责做好村内日常管理。
(二)明确管护人员从业要求
管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服务群众,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秀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能够掌握计算机、手机APP应用基本操作技能;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能够识别和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制水、消毒、检测等关键岗位须持健康证、上岗证。
(三)提升管护队伍专业素养
统管单位每年应组织不少于2次的从业人员安全运行管理集中培训,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管护人员专业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内容应涵盖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法律法规、安全规范、《供水条例》、应急处置等。同时,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设备厂商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撑。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升管护工作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五、推进数智化精准管护
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数字化建设,完善水站(厂)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掌握清水池液位及管网水压、末梢水水质,实时关注气象、水文等数据,增强干旱预报、风险预警、事件预演、处置预案等“四预”能力。建立健全报警事件“发现—派单—流转—处置”的全流程管控、全闭环处置机制,实现农村供水工作的精准化、智慧化管理。
六、规范资金保障与水费管理
(一)健全稳定资金保障机制
农村供水工程统管经费在建立合理水价定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工作的前提下,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正常有序运转。
(二)严格水费收缴与使用监管
全面落实“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农村供水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农村水站由区水利局指导相关镇(街道)按“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确定水价,公示并报区水利局备案。
水费由村级协管员负责统一收取后上交至行政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建立水费专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村内管网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水费收支台账应按年度公开,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对低保、特困家庭以及水源保护区内的村民等实行水费减免优惠,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依规实施水费补偿。
七、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倾斜保障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类项目,资金原则上通过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予以解决,统筹整合各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供水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重大维修等相关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保障作用。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建立由区水利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及各镇(街道)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会商、联合巡查、信息互通、问题闭环督办。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工程建设、水源管护、水质监测、水价核定、应急处置、考核督导等全链条工作,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高效协同的农村供水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监督
依托镇(街道)和村公示栏、基层网格、新媒体等渠道,面向全区农村普及安全用水常识和水费政策,增强群众安全用水、有偿用水意识。常态化公开水价标准、水质检测结果、抢修热线、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与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统管方案于6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原方案《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农村供水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饮办〔2019〕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