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加快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125号)
已废止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及宁波市关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16〕89号)。2016年6月,宁波市申报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试点方案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发展目标。即通过招引有全国影响力的保险业法人总部或宁波地区总部,实现奉化保险产业倍速发展。发挥保险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作用。
第二部分明确了主要任务和举措。一是合理谋划保险业发展布局,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二是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探索资金对接机制。三是发挥保险产业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四是发挥保险民生保障功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五是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第三部分明确主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对保险机构的引进设立、重大平台建设等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三是引进高素质保险人才,围绕保险创新发展需求,结合人才强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创新型、紧缺型高层次专业保险人才。四是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建立保险宣传协调机制,统筹开展保险宣传工作。
本《实施意见》有两个附件,分别为《奉化区加快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奉化区加快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