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17-05388 | 组配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
发文字号 | 奉政办发〔2017〕125号 | 发文日期 | 2017-11-02 | 成文日期 | 2017-1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废止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01-2017-0016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加快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区加快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奉化区加快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16〕89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区保险业创新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部署要求,积极践行“全域保险”发展理念,打造保险“全产业链”,建立促进保险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使我区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目标。紧抓融入主城区的发展机遇,保险业创新发展向先进区域看齐,通过招引有全国影响力的保险业法人总部或宁波地区总部,实现奉化保险产业倍速发展,成为带动奉化金融业发展的新引擎。发挥保险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作用,重点围绕保险产品创新和保险资金应用,全面提升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渗透度和覆盖面,打造保险应用模范区。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合理谋划保险业发展布局,完善保险市场体系
1.合理谋划保险业发展布局。发挥宁波作为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优势以及奉化撤市设区以后的区位优势,谋划设立奉化保险创新产业园,探讨研究发展奉化金融保险小镇,实现保险产业聚集发展,努力使奉化保险创新产业园成为宁波保险产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引保险法人机构落户,吸引保险法人机构宁波地区总部落地;引进和培育保险资产管理、创新研发、人才培训、后援服务等功能性总部机构;吸引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落户,优化保险中介市场结构,推动保险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3.打造保险全产业链。鼓励相关保险机构发挥股东的产业背景优势,积极引入物联网、大数据、基因工程、智能技术、互联网医疗、专业护理等相关科技创新类、先进制造类和高端服务类企业或机构,探索打造健康管理、养老保障、汽车生活等保险产业链。通过打造保险全产业链,实现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精确化、定制化供给,推动保险从风险保障向全面风险管理的功能转变,促进保险新业态的加速生成,促进保险产业与相关产业的集群发展。
(二)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探索资金对接机制
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探索形成政府与保险机构之间的资金运用对接机制。鼓励保险机构为我区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大额协议存款以及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发挥保险产业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1.推动保险业服务科技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大力开发涉及技术转移、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保险产品。重点发展科创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等新型险种。推进“首购首用”重大新产品、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
2.推动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推广完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在坚持风险共担和合理定价的前提下,推动银行、保险、政府等多元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运行模式,扩大业务规模和覆盖面。鼓励开发小微企业专属保险产品,采取“保险+小额贷款”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等,丰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3.推动保险业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收汇保障和保单融资功能,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风险保障和融资便利服务,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支持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争取政策资源,降低投保门槛,加大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出口业务大统保企业的参保需求。完善小微企业承保模式,提升小微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成长潜力,加快培育我区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发展进口信用险和国内贸易信用险,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风险保障。发展机动车辆质量保证保险和延保责任险。
4.推动保险业服务企业上市及兼并重组。鼓励保险公司利用综合金融优势,开展高管董事责任险、资产并购保险、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等创新产品,为本土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整体风险解决方案,为企业上市、并购保驾护航。
(四)发挥保险民生保障功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支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推动发展各类年金保险、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广高龄老人意外保险、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等产品。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设立养老社区。
2.提供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以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健康管理机构、医疗机构、护理机构。鼓励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或平台合作,提供基于健康保险产品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智能诊疗等服务,实现保险与健康养老、休闲服务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3.加强社会特殊群体保险保障。完善意外伤害保险体系,鼓励保险机构采用“保险+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手段,解决特殊人群的痛点、难点问题。鼓励政府和社会慈善机构利用保险手段实现弱势群体救助的普惠性和精准性,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稳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4.完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以政策目标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努力实现区域主要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和农机具、海洋捕捞、休闲渔业、农业渔业设施设备等涉农保险可保产品、可保区域全覆盖。探索试点农产品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家庭农场综合保险等新险种,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五)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政府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运用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及保险机构的网络、专业技术等优势,通过受托经办、承包等方式,委托保险机构经办或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类社保经办业务。
2.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运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制度保障”的模式,在公众聚集场所、高危行业、食品安全、旅游景区等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领域推广多种形式的公众责任险。探索在部分民生重要领域和安全高危行业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引导鼓励相关企业自愿选择、自主投保商业性安全责任保险。不断完善“保险+服务”的责任保险运营模式。探索发展社会治安保险,构建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新机制。
3.保障建筑领域全生命周期。健全完善和不断创新“保险+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扩大城乡住房综合保险覆盖面。加快推出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为工程招标、合同履约、建筑质量等提供一揽子服务。探索设立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提高信息科技管理水平,实现电梯安全管理从依靠行政监督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奉化区加快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我区保险创新工作各项重大任务,协调督促推进各项保险创新工作,总结评估保险创新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实施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承担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
对保险机构的引进设立、重大平台建设等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对在我区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保险)机构法人总部,按不高于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5%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 1500万元,宁波地区总部给予500万元以内奖励,重大优质项目经认定后可实行“一企一策”予以重点支持;对法人总部和宁波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予以奖励;对保险全产业链发展予以财政扶持(具体按区金融业集聚发展政策执行)。
(三)引进高素质保险人才
围绕保险创新发展需求,结合人才强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创新型、紧缺型高层次专业保险人才,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现代保险业发展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和监管人才队伍。加快制定保险人才引进奖补办法和特惠政策,提升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效能,落实安家补助、购(租)房补贴、家属就业就医就学等政策,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四)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
建立保险宣传协调机制,统筹开展保险宣传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及互联网等开办专门的保险频道或节目栏目。加强大中小学及职业院校学生风险管理与保险意识教育。支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保险企业整合宣传力量,推进保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