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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宁波市奉化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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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6〕21号)、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6〕48号)、宁波市卫计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卫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我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区卫计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奉化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二、方案制定依据

1.《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6〕21号,2016年5月发布)

2.《浙江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6〕48号,2016年8月发布)

3.《宁波市卫计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卫发〔2017〕4号,2017年1月发布)

三、 方案主要内容

(一)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儿童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儿童专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民营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儿童心理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区级医院儿科建设。提升基层儿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儿科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完善儿童相关药物配备。创新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形式。

(三)强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开展相关专业医师儿科转岗培训。充实儿童保健人员队伍。加大儿科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

(四)优化儿童发展的全周期健康管理。加强儿童相关的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规范胎儿期健康管理。规范婴儿期健康管理。规范幼儿期和学龄期健康管理。规范青春期健康管理。

(五)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执行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加大儿科发展财政投入。完善儿童医疗保障政策。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沈娜

联系方式:0574-88979709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