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89号)
已废止
一、政策依据
《关于同意奉化区政府工作机构调整和更名的复函》(甬编办函〔2016〕116号)
二、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精简组织机构,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经区政府同意,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与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政策调整内容
(一)主要职责调整
宁波市奉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主管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导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调整
撤销原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内设科室业务科,调整为综合科、行政审批管理科(代理代办中心)、监督检查科、交易前期审查科、交易现场管理科,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