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17-05357 | 组配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 机构编制 |
---|---|---|---|---|---|
发文字号 | 奉政办发〔2017〕89号 | 发文日期 | 2017-06-30 15:22:00 | 成文日期 | 2017-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无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01-2017-0008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宁波市奉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宁波市奉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是主管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导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区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方案;组织制定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
(二)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运作制度改革;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做好项目的代理代办工作;研究总结行政审批服务的新情况、新经验,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质量。
(三)起草或督促有关部门起草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交通、水利)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的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有关部门起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并依法公布。
(四)指导和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制定和实施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五)指导和考核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协调涉及跨区域的资源配置和行政审批相关事项。
(六)会同有关部门受理并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评议、投诉;依法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审核、批准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工作,监督各行业管理办公室业务;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八)监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交通、水利)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组织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按照规定及时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建立和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承担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负责财务工作;参与公文处理,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等工作;负责对上级来文(含电子邮件)提出拟办建议,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整理和信息、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党群管理和作风效能等工作;负责物品采购、设施维修等工作;管理机关的人事、工资、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管理科(代理代办中心)
负责指导各窗口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参与联办事项的联合踏勘;组织、协调各窗口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做好收退件的复核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办理上报事项的手续;整理各窗口的上报表格,并做好统计、归档工作;负责项目的代理代办工作;负责服务项目、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掌握各窗口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重大、特殊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开展涉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
负责督促检查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和承诺件及联办件办结时间的检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月度、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考勤工作;受理、调处服务对象在审批服务过程中的投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内控检查和投诉处理;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标后监管;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中介代理机构等单位及从业人员进行诚信管理和考核;负责对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考核。
(四)交易前期审查科
宣传贯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制订或督促相关部门制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审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文书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五)交易现场管理科
制订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执行相关交易制度;协调监管人员、交易当事人开展交易活动;建立和管理区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监督评标委员会组成;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镇(街道)分中心业务指导。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4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四、下属事业单位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招投标中心、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增挂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分中心、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8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奉政办发〔2017〕89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图解: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