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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垃圾桶陆续撤除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1-14 10:21

记者 许犇 通讯员 陈旻

  本报讯 昨天(13号),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10月以来,该局全力推进中心城区16条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桶撤除和移位,但在整改过程中,出现部分区域居民和商户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甚至出现随地乱丢垃圾的现象,损害了城市环境。

  据悉,自去年3月起实施的《宁波市城市容貌标准》明确,主次干道沿线不得设置垃圾容器间和垃圾桶,以确保“城市家具”有序化、环卫保洁规范化、城市管理精细化。对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保洁公司排摸中心城区17条主次干道两侧垃圾桶,梳理出需要整改或符合撤除条件的垃圾桶200余只。10月13日起,该局先后对大成路、锦屏南路、桥西岸路、宝化路、西苑路、中塔路、广平路等主次干道的100余只垃圾桶进行撤除或移位,保洁公司同步加大清运频率。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市民随地乱丢垃圾愈演愈烈,并出现部分居民擅自移动垃圾桶的现象。尤其是西苑路附近垃圾桶移位后,周边居民因担心对自家产生影响,反复擅自将其拖至左右车道中间,造成安全隐患。

  11月10日,该局会同属地街道、保洁公司等工作人员,再次对西苑路乱倒垃圾问题进行现场办公与综合整治,一方面督促保洁公司加快清运频次、提高保洁效率,确保垃圾不出门、不落地,做到随产随清、快收快运;另一方面督促属地街道尽快落实小区垃圾桶的增设投放,并结合“垃圾分类”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文明意识。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地点、时间倾倒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五十元以下罚款。下一步,该局将对不按规定倾倒垃圾的行为,跟进后续执法,加大曝光力度,确保垃圾桶整改工作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