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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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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背景

针对企业投资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我区国有企业投资中出现的问题,在《奉化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17〕76号)的基础上,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要求出发,重新修订《办法》。

二、制订依据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奉化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精神和我区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工作部署,在借鉴《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兄弟县市区加强投资监督管理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强调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三、主要内容

新《办法》共分八章三十五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主业管理、投资项目划分,国资监管职责和企业管理职责等。

(一)建立投资监管体系。包括企业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信息系统、负面清单的建立及档案管理的要求。

(二)实行分类监管。规范国资审核事项的程序及要求:规定企业投资的监管类项目实行审核制;清单之外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实施。

(三)投资事前管理。从年度投资计划编制、计划调整、备案和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企业决策规范等方面,明确了国资和企业管理的事项、程序及要求。

(四)投资事中管理。主要从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调整、动态情况报告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国资监管事项和企业职责。

(五)投资事后管理。主要从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报行、项目后评价、投资专项审计及监督等方面,规范国资和企业管理事项。

(六)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违反投资监管规定的行为提出了处理原则与措施。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解读人:汪权

联系方式:0574-89285442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