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奉化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森林火灾高发频发,我区也是森林火警接处不断,今年1月1日至今我区已接到有效森林火警35起,与去年同期的5起相比,形势十分严峻。春节、清明期间,进山休闲旅游、祭祀上坟等行为增加,烧田埂、烧灰堆等春耕生产行为增多,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而我区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引起,每年的春节至清明期间又是森林火灾的集中爆发期。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结合奉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本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共6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本单位联系。

联系人:徐伦伦,联系电话89293665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