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1-109363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21〕1号 发文日期 2021-01-05 成文日期 2021-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奉化区民营企业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

字体:【大】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促投两手抓,全力做好当前民营企业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相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形势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全力支持企业留工用工,鼓励广大在我区民营企业工作的市外人员留奉过春节,降低因春节返乡造成的疫情感染风险,力争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总量明显增长,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保障

(一)促进企业留工用工。鼓励企业员工在奉过春节,对我区民营企业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留在奉化过春节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留奉补助。[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鼓励企业员工留奉游奉。推出“新奉化人游奉化”活动,溪口旅游景区对我区民营企业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免门票费210元/人(不包括索道、观光列车、玻璃栈道),免费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至3月10日。[责任部门:区文广旅体局、区经信局、区文旅集团、旅游集团、各镇(街道)]

(三)发放春节专项消费券。给予每名留奉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500元春节专项消费券。其中,住宿餐饮消费券300元/人,购物消费券200元/人。春节专项消费券有效期为2021年2月10日至2月26日。[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文旅集团、各镇(街道)]

(四)投放1000万元线上市场消费券。对宁波大市消费者发放奉化区消费券1000万元,首期发放500万元消费券适用于奉化区内所有参与活动的实体商户,线上抢券,线下到店消费,线上市场消费券有效期为2021年2月10日至2月26日。(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倒排工作计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责任,精准实施。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早布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政策精准落地。

(三)密切协同,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围绕“过个奉化年、结个奉化情”主题,加大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宣传力度,唱好奉化特有山歌、渔歌,讲好历史人文故事,积极营造温馨、愉悦的春节氛围。

四、其他

(一)市外务工人员的补助政策享受对象为2021年2月10日至2月26日期间留在奉化的我区民营企业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其中,申报一次性留奉补助的,要求市外务工人员使用春节专项消费券消费一次以上(含一次),补助兑现有效期从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

(二)本意见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专项保障。执行期间遇上级政府出台新政策,遵照上级政策执行,并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确定。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点击【下载附件】

政策解读:关于做好奉化区民营企业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