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787/2021-122018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字号 奉人社〔2021〕90号 发文日期 2021-10-21 成文日期 2021-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FHD13-2021-0001

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字体:【大】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本通知发布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奉政发〔2017〕310号)同时废止。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图解:《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简明问答解读:《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