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2712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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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3 |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反馈至奉化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501008。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3日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加强行政规范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奉化区民政局对2021年8月31日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共2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5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调整2017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 奉民发〔2017〕103号 |
2 | 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意见 | 奉民发〔2019〕8号 |
3 | 奉化区民政局 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奉民发〔2019〕147号 |
4 | 关于印发《奉化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奉民发〔2019〕148号 |
5 |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民发〔2020〕56号 |
附件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下拨2016年上半年五保供养资金的通知 | 奉民发〔2016〕18号 |
2 | 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奉民发〔2016〕20号 |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