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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1-12-13 14:06

政策解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市级各成员单位 :

今年8月份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规范要求,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开展了专项督查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全市集中隔离场所新增较多,集中隔离场所的数量、质量和规范运行都面临更大挑战。为尽快打赢此次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