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13910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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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政告〔2021〕13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15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00-2021-0003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奉化城区“禁货”区域的通告
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调整奉化城区禁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1年5月1日起。
二、调整后的禁货区域
锦奉大道—宝化路(近期含金海路、金钟路,远期宝化路东延至机场南路)—四明路—机场南路所围成的区域(不含边界道路)。
1.禁止黄牌货车及中、重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三、管制措施
2.禁止三轮汽车、非浙B号牌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3.禁货区域内禁止鸣号。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受限制的车辆外,其他禁行车辆确需在上述区域内通行的,可到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申领通行证,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