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重点政策解读:瓶装燃气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字体:【大】 【小】

一、制订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瓶装液化气经营、运输、存储、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规范瓶装燃气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整治事故隐患,杜绝重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袁家军书记、陈奕君副省长关于《今日聚焦》“瓶装燃气乱象调查”批示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区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制定了《奉化区瓶装燃气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制订依据

根据省、市、区领导批示精神和《宁波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瓶装燃气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安委办〔2021〕2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订。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主要明确了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范围、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步骤,工作要求。

整治范围:瓶装液化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

整治主要内容:瓶装液化气储存环节。瓶装液化气充装环节、瓶装液化气运输环节、瓶装液化气销售环节、瓶装液化气使用环节。

工作目标:做到奉化区各燃气使用场所安全生产排查覆盖率100%,燃气经营企业(个人)排查覆盖率100%,问题整治率100%,坚决扼制瓶装燃气市场乱象,规范瓶装燃气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个阶段:部署排查阶段(4月30日前)。区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部署行动和广泛宣传。检查治理阶段(5月31日前)。对摸排产生的问题清单,根据不同分类,由区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分工负责整治,完成一例核销一例。总结提升阶段(6月30日前)。区城市运营安全专委办应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对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检验,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确保排查全面、整治扎实。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孙琳

联系方式:0574-89293670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瓶装燃气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