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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参与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政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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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意见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6号)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凤凰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浙金管〔2021〕14号)等文件精神,

积极拓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引导我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并通过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出该政策意见。

二、政策意见制定依据

1.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

2. 《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6号)。

3.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凤凰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浙金管〔2021〕14号)。

三、 政策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具体为:

(1)总体要求。明确企业参与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以打造“重要窗口”,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制定了我区资本市场工作未来5年的主要目标。

(2)扶持政策。通过六方面的鼓励政策:一是鼓励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二是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三是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境内外上市能获得不低于1200万的政策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实施并购重组;五是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六是鼓励限售股股东在本区证券营业部交易。引导我区经济抓住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契机,发挥资本市场引领、撬动和赋能作用,大力培育初创型、成长型科创企业,聚焦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推动高质量并购重组,做强做优资本市场,加快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为我区经济倍速发展注入新动能。

(3)保障措施。健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机制,明确各区级职能部门的各自职能,制定落实工作计划,细化服务推进举措。建立全区企业上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企业挂牌上市等资本市场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奉化区企业挂牌上市金融顾问制度,组建拟上市专家服务团,鼓励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落户我区。

(4)附则。明确政策兑现资金管理办法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另行制定,涉及重大问题可实行“一事一议”。明确企业享受政策意见内容重合时的处理办法。明确企业在享受政策过程中的应尽义务。明确政策意见的时效性。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解读人:周盛、王虹

联系方式: 0574-88903381,0574-88903156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参与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