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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1-119740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城乡建设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21〕43号 发文日期 2021-08-25 成文日期 2021-0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奉化茗山智创小镇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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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奉化茗山智创小镇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关于加快推进奉化茗山智创小镇建设

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加快推进奉化茗山智创小镇创建工作,根据《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特镇办〔2021〕8号)、《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2.0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特镇办〔2020〕9号)、《宁波市加快“两城两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甬“四大建设”办〔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支持奉化茗山智创小镇创建工作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创业创新为主题,以三生融合、四位一体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互联网通信和功能性新材料两大核心产业,通过培育高质量企业创新主体、构筑高能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着力打造产业技术领先、创新链条完整、营商环境一流的特色小镇,并成为互联网通信和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发展高地、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三生融合宜居示范地。

二、政策保障

(一)用地支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将小镇建设用地有序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鼓励和支持小镇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小镇列入省级创建名单且确需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资金支持。启动并完成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给予创建申报补助资金100万元,创建成功并命名为省级特色小镇,给予创建奖励资金300万元。区财政局统筹解决小镇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小镇客厅建设运营经费,保障小镇内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引进等政策资金。

(三)人才支持。保障特色小镇引进的各类人才和项目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对已落户人才项目可优先入选“凤麓英才”计划创业团队;对全职到岗的高端人才可优先入选“凤麓英才”计划创新个人。对于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单位5万元—100万元的薪资奖励,补贴期限最高5年;对人才购房给予1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考核奖励。申报成功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当年度绩效考评给予适当增分;创建过程中根据上级公布的年度考评成绩,给予适当增分;创建成功通过验收命名,当年度绩效考评给予加倍增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加强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发展的组织和协调。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究特色小镇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情况,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创建。

(三)落实工作责任。岳林街道办事处为茗山智创小镇创建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发展等各项日常工作。

(四)开展督查考核。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评范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室对小镇建设工作开展督查考核。

奉政办发〔2021〕43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奉化茗山智创小镇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