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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军锋解读:《宁波市奉化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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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军锋

咨询电话:0574-89293670

解读时间:2022年1月24日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波市奉化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奉政办发〔2021〕70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预案》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原劳动部令第4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

《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浙安监管应急〔2009〕135号)

《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甬安监管应急〔2011〕3号)

《宁波市奉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奉政发〔2013〕9号)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主要内容

编写《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风险概述、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