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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军锋解读:《宁波市奉化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解读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军锋
咨询电话:0574-89293670
解读时间:2022年1月24日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波市奉化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奉政办发〔2021〕70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预案》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原劳动部令第4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
《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浙安监管应急〔2009〕135号)
《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甬安监管应急〔2011〕3号)
《宁波市奉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奉政发〔2013〕9号)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主要内容
编写《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风险概述、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