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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副局长江南解读:《关于鼓励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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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区人社局副局长江南

解读时间:2022年1月6日

联系方式:0574-88506212

近日,区政府制定了《关于鼓励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奉政办发〔2021〕6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就《若干意见》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

政策目的:全力支持企业留工留岗促生产,鼓励我区民营企业工作的市外员工留奉过春节,降低春节返乡带来的疫情风险,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重要举措:

1.企业留工用工大礼包。推出“企业留工用工”活动,给予留奉员工每人500元(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最高5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2.春游奉城大礼包。推出“新奉化人游奉城”活动,溪口旅游景区对留奉员工免门票费200元/人,免费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2月28日。给予留奉员工每人300元的住宿餐饮消费券,住宿餐饮消费券有效期为2022年1月30日—2月15日。

3.欢乐购物大礼包。推出“过年欢乐购”活动,给予留奉员工每人200元的购物消费券,购物消费券有效期为2022年1月30日—2月15日。

4.新春招聘大礼包。推出“新春引才”活动,对统一组织参加赴外招聘活动的我区企业,按省内2000元、省外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实施有效期为2022年2月1日—3月31日。在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企业采取包车和拼车等方式接回在省外职工产生的交通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下步举措:将结合我区实际,经制定关于鼓励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新旧政策差异:取消2020年的消费券发放福利,增加企业赴外招聘一次性补助。

注意事项:本意见涉及的留工用工大礼包和新春招聘大礼包中的交通补助,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号)中的政策不叠加享受。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