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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副局长江南解读:《关于鼓励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
解读人:区人社局副局长江南
解读时间:2022年1月6日
联系方式:0574-88506212
近日,区政府制定了《关于鼓励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奉政办发〔2021〕6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就《若干意见》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在职在岗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
政策目的:全力支持企业留工留岗促生产,鼓励我区民营企业工作的市外员工留奉过春节,降低春节返乡带来的疫情风险,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重要举措:
1.企业留工用工大礼包。推出“企业留工用工”活动,给予留奉员工每人500元(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最高5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2.春游奉城大礼包。推出“新奉化人游奉城”活动,溪口旅游景区对留奉员工免门票费200元/人,免费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2月28日。给予留奉员工每人300元的住宿餐饮消费券,住宿餐饮消费券有效期为2022年1月30日—2月15日。
3.欢乐购物大礼包。推出“过年欢乐购”活动,给予留奉员工每人200元的购物消费券,购物消费券有效期为2022年1月30日—2月15日。
4.新春招聘大礼包。推出“新春引才”活动,对统一组织参加赴外招聘活动的我区企业,按省内2000元、省外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实施有效期为2022年2月1日—3月31日。在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企业采取包车和拼车等方式接回在省外职工产生的交通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下步举措:将结合我区实际,经制定关于鼓励市外务工人员留奉过春节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新旧政策差异:取消2020年的消费券发放福利,增加企业赴外招聘一次性补助。
注意事项:本意见涉及的留工用工大礼包和新春招聘大礼包中的交通补助,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号)中的政策不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