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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2-111510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字号 奉农〔2022〕16号 发文日期 2022-02-10 成文日期 2022-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FHD65-2022-0002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奉化区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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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办、各相关主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肥问题整改任务,深入推进肥料供给结构绿色化转型,加快构建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的根本性、长效化机制,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1〕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成《2022年奉化区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行。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7日

2022年奉化区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加快科学施肥技术成果应用,推动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52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1〕201号)和《宁波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快我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促进配方肥落地,全面推进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提高测土配方技术施肥覆盖率,减少化肥施用量,力争完成配方肥推广4040吨以上指导任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涉肥问题整改任务。

二、补贴标准和对象

拟对符合《关于发布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的通知》(奉农〔2021〕320号)文件精神的主要农作物的肥料配方销售予以补助,补助标准400元/吨(宁波资金补助240元/吨,奉化配套160元/吨)。补贴配方肥可在主推配方基础上,单个养分上下浮动 2 以内且总养分上下浮动不超过 4原则上,进行优化。补贴对象重点支持在粮食、油菜主要农作物上施用上述要求配方肥的种植户。为控制总量实行每月报告,补助上限为4040吨,先到先补,补完为止。

三、实施程序和要求

1、奉化区通过备案制确定我区的补贴配方肥供肥企业业。要求供肥企业在我区有较为完善的肥料销售网络,证照齐全,社会信誉度佳,具有组织配方肥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肥企业,择优选1-3家。要求备案名录农资店推荐销售配方肥,及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配方肥全部列入农资执法监管平台。备案补贴配方肥是指以氮磷钾等化肥和有机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复混(合)、掺混或加工而成的肥料,包括复合肥料、缓(控)释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等肥料产品。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省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备案。

2、规模大户(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大于等于50亩以上)向基层农资店购买补贴配方肥登记附表1《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基层农资店主要农作物配方肥销售表(大户)》,凭发票或收款收据(肥料养分配比需标明)向所在镇(街道)登记附表2《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主要农作物配方肥登记表》。为方便小、散农户购买,简化补贴程序,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农户购买配方肥,基层农资店可按补贴标准400元/吨直接降价销售,由基层农资店登记附表3《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基层农资店主要农作物配方肥销售表(散户)》。在每一季作物施肥结束后将补助资料及配方肥进货凭证报送所在镇(街道)农办。各基层农资店销售配方肥必须和进货数量相统一,同时将农户所购补贴配方肥输入农资执法监管平台,以符合中央环保督察涉肥问题整改闭环要求。为便于服务农户,基层农资店需将施肥建议卡上墙,并为农户提供施肥建议卡,施肥建议卡可参考微信小程序浙样施 APP。

以上内容如有不清楚或者异议的,以区农技总站解释为准,联系电话:0574-89293649。

3、供肥企业按照约定保质保量、定向足额、及时供应补贴肥料产品。供肥企业所供肥料应附上出厂合格证明,每批供货应告知区农业农村部门并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同时区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加强对肥料质量的把关,不定期对参与补贴的肥料进行质量抽检。供肥企业和基层肥料经销单位应推荐销售配方肥,及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并向用户提供施肥建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和销售服务,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肥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类补贴肥料产品供肥,补贴对象三年内不得享受“肥药两制”相关补贴政策:

(一)供肥企业及其协议的基层肥料经销单位或补贴对象在实施过程中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因产品质量不达标被投诉举报并核实的;

(三)一年内在各类监督抽查和供货产品抽查中,供肥企业的肥料产品出现质量不合格的;

(四)供肥企业及其协议的基层肥料经销单位伙同补贴对象套取骗取配方肥补贴资金的;

(五)补贴对象将配方肥作为指标买卖和变相套购享受补贴肥料外流的;

(六)供肥企业及其协议的肥料经销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实名购肥台账的。

因配方肥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农民经济损失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补助资金发放程序

奉化区范围内满足条件的主体均可申请购买配方肥补助,种植主体配方肥补贴指标数量不得超过定额制施肥上限,以上补助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1 月 30 日。由供肥企业和基层农资店将补助材料(农资店主要农作物配方肥销售表和进货凭证)报送所在镇(街道)。申请材料经镇(街道)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的,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拨付补助资金。各享受补助主体有义务配合相关科室部门的调查、审计等工作,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补贴的一律取消补助,已发放的予以追缴。

奉农〔2022〕16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奉化区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doc

附件: 1.2022年奉化区基层农资店主要农作物配方肥销售表(大户).docx

2.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主要农作物配方肥登记表.docx

3.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基层农资店主要农作物配方肥销售表(散户).docx

政策解读:解读:《2022年奉化区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图解:图解:《2022年奉化区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视频解读:(视频解读)2022年奉化区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