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简明问答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字体:【大】 【小】

1.《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依据是什么?

答:《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甬科高〔2011〕89号)。

2.《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上级科技部门有关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的相关政策,特制订《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奉科〔2022〕22号)。

3.《管理办法》主要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管理办法主要由名称规范、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部分组成,涉及政策共12条。

4.奉化区企业工程中心的命名规范是什么?

答:“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名称应规范使用,采用“奉化+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究开发方向+工程(技术)中心”的形式。

5.申报“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企业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优先支持属于培育的新兴产业和区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的范围,上年度销售规模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

6.申报“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对研发投入有什么要求?

答:申报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1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销售收入-2000)*3%+100]万元;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1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销售收入-15000)*2%+490]万元。

7.企业研发费用认定依据是什么?归集标准是什么?

答:企业研发费用以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明细表、科技统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其中之一为依据。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主要包括:①人员人工②直接投入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④设计费用⑤装备调试费⑥无形资产摊销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⑧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8.对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有何要求?

答:申报企业近3年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3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应由申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原始申请并获得,不包括由其它单位(个人)受让、受赠、并购、独占实施许可等方式获得;权利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办理转让或者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

9.对申报企业研发人员和研发场地有何要求?

答: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或占比不低于上年度职工总人数的10%(最低不少于5人),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全部研发人员的60%;研发场地不小于100平方米,单价5千元以上研发设备原值总额不小于50万元。

10.企业如何申报工程(技术)中心?

答:企业根据具体申报认定时间在线填报《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表》,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制成申报材料,经各镇(街道)、开发区归口部门初审后,区科技局受理审核汇总后,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参照《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相关企业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11.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期间能否取消其资格?

答: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资格:

(1)依托企业主体消失或主营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开展日常科技活动的;

(2)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3)依托单位已不具备认定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

(4)申请认定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刘杨

联系号码:0574-89285307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