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重点政策解读:《奉化区尚田街道犬类管理实施方案》

字体:【大】 【小】

一、起草背景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同时废止。2020年8月13日, 尚田街道制定出台了《尚田街道犬类管理实施方案》(奉尚党〔2020〕63号)。现因尚田街道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变动等原因,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尚田街道犬类管理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奉化区尚田街道犬类管理实施方案》(奉尚办〔2022〕17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指导思想

按照“广泛宣传、全民动员、深入摸底、严格管理、加强配合、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则,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建设“我们的家园”,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长期管理,促进规范养犬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三、《方案》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

四、《方案》主要内容解读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尚田市场监督所所长,尚田派出所副所长,尚田行政执法中队队长,农办主任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犬类管理服务工作站,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

(二)工作目标

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登记建档、加大执法查处、强化宣传引导。

(三)职责分工

1、犬类管理服务工作室(综治办)牵头负责做好全街道犬类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2、尚田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织对本辖区恶犬、未免疫犬、无主流浪犬的查处收容工作,查处和监督改正犬只在建城区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等行为。

3、农办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疫情的监测和预防狂犬病的宣传;负责犬只信息采集建档、登记上牌免疫,组织实施犬类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的紧急防控工作;负责对各村收集的捕杀犬只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负责开展犬类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探索推行社会化登记、上牌、免疫、芯片植入等工作。

4、尚田派出所协助尚田行政执法中队开展无主犬、流浪犬抓捕工作,查处在建城区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售犬经营行为;负责查处因养犬行为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负责查处阻碍狂犬病预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案件及因犬类引发的应急事件处置。负责依法接受、处理其他单位移交事务及群众举报投诉。

5、尚田市场监督所负责对犬类养殖、经营单位进行登记监管,负责查处宠物医院无诊疗许可证非法行医的行为,对犬类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安全的监测监督管理。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谢松欢

联系方式: 0574-88636713

政策原文:奉化区尚田街道犬类管理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