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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7-1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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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其岳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
解读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其岳
咨询电话:0574-89293670
解读时间:2022年7月19日
一、起草背景
7月15日,奉化区正式进入“主汛期”,为规范和加强奉化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防汛工作职责,制定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汛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三定”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宁波市奉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工作需要,制定本规则。
三、目的意义
明确防汛防台工作责任组织,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工作规则的制订加强了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切实做到风险研判精准、预警发布精准、风险管控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
四、主要内容
系统做好针对暴雨、台风、洪水、干旱、强对流、雨雪冰冻等因素引发灾害的日常准备、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灾后恢复、监督考核的相关工作,并将风险识别、风险研判、预报预警、风险管控、应急指挥贯穿防汛防台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