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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3-142328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23〕10号 发文日期 2023-04-28 成文日期 2023-0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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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宁波市奉化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4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36号)精神,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公立医疗机构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原则,注重医防融合与中西医并重,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为推进覆盖全民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持续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促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全面建成覆盖全体居民、体系完整、功能互补、整体协同、高效智治、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整体成绩稳居前列,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人均健康期望寿命持续提高,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

1.落实规划重大任务。统筹区域医疗卫生设施资源,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到202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4人和5.1人。推进全区中医药“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名街和名城”建设,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提升全区中医药发展水平。到202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人。争取区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推进优质资源均衡布局。以强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目标,加快实施区中医医院二期感染楼建设项目、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以建设县域医疗服务分中心为目标,推进建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完成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松岙分院迁(新)建和奉化区中医医院医共体西坞分院迁(新)建项目。以均衡“二翼”医疗资源配置为目标,加快推进奉化区溪口医院迁(新)建和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莼湖分院迁(新)建项目的实施。到2025年,争取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水平。(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深化城市医联体和区域医共体建设。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杭甬“双城记”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主动对接引进上海、杭州等地优质医疗资源,持续推进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全面建设高水平区级医院,通过市区联动、专科合作、互联网医疗、医共体建设等多种途径,实现省级、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区级优质医疗资源统筹覆盖所有镇(街道)。到2025年,所有区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服务水平,区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层就诊率保持在6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4.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培育发展基层特色专科,加强未来社区医疗服务标准化提档建设。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工程,规范村卫生室建设。推进“全专联合”家庭医生团队组合式服务,不断完善个性化服务包,实行精准签约服务。健全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疾病全链条医防融合新模式。到2025年,中心城区、中心镇和规模较大的镇(街道)所在地的医共体成员单位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分中心;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率达到90%以上,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公有化建设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0%以上,保质保量完成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健康体检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增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及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优化区级儿科医疗资源布局,启动区妇幼保健院迁(新)建工程。提升区级儿童专科能力,加强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医、防、护”三位一体的儿童健康服务。依托区妇幼保健院,建立区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根据职工数量及需求,合理建设托育机构托位数量及班次。托育机构可单独举办,也可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可自建自营,也可委托其他专业机构运营。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建设,推进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以上,至少建设安宁疗护病区2个,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2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5.8张。(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二)加快推进“医学高峰”建设

1.打造市级优势学科。依托区人民医院与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合作成立国科大附属肿瘤医院宁波院区,打造浙东肿瘤诊疗中心。加强区中医医院与浙江省中医医院合作,积极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继续保持区级中医医院在周边县市区中医学科全面领先地位。加强区妇保医院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合作,高水平打造妇产科领域的宫颈疾病、盆底康复、中西医结合等优势学科。(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推进重点学科建设。依托国家、省级和市级知名大医院,联合基层医疗机构组成协同网络,推进省级与市级的临床医学研究奉化分中心的建设。持续推进以龙头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为主的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到2025年,争取高标准建设1家宁波市级临床医学研究奉化分中心,力争实现新增省区域专病中心1—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2—3个、宁波市级医学重点学科5—6个。(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3.支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卫生健康科技支撑平台。积极配合宁波市卫健委等部门在方桥街道建设宁波大学医学部的工作。强化科卫协同,持续推动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医学与人工智能、健康医疗大数据等领域深度交叉融合,加快技术与产业融合。注重医、研、企等各类创新主体交流合作,促进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4.加强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依托宁波云医院平台,推进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强化基础护理和“互联网+护理”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动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卒中中心等五大中心与院前急救机构的紧密衔接,有效提升急救效率。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到2025年,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5天以内,三级乙等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9天以内。(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医保局)

5.加快医学高端人才引育。围绕重点医疗学(专)科和领域,实施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积极推动上级优质医疗服务与本地医疗资源深度融合,实现全区高水平医疗服务重点突破。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不断强化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卫技人才等系列人才培养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赴国内外开展中长期研修。到2025年,引进培养(含柔性)国内外高端医疗团队1—2个、学科带头人及优秀博士10—15名、优秀青年人才100—120名,培养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30—35名,选拔培育医疗卫生青年岗位专家技术骨干30—35名。(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定机制,统筹考虑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合理增加护士配备。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两个允许”要求,推动薪酬制度改革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带量采购等改革政策贯通衔接。(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原则,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价格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3.抓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付费。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四)优化内部运行机制

1.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持续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综合改革,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益。推动建立基于全面预算的全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新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围绕“新基建、新应用、新业态”,加快构建“健康大脑+”体系。鼓励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卫生健康多跨场景应用试点建设,聚焦于“惠民、惠医、惠卫、惠管”等多跨场景进行新应用的探索创新,推进“医患、医医、医卫、医管、医养”五大业务协同,依托宁波市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配合构建行业数据仓,实现卫生健康整体智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技术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医学人工智能等新业态。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一体化云平台,打造基层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医保局、区大数据中心)

(五)完善医防协同体系

1.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全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区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打造标准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医防协同,拓展医共体“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模式,实现医防融合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到2025年,区疾控中心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查明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加强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推动区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区人民医院完成定点医院独立感染楼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传染病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到2025年,配合宁波市卫健委完成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建立健全传染病收治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清单目录,确立全区传染病收治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发生重大疫情时能够实现快速腾空,具备传染病收治功能。在区妇幼保健院规划组建奉化区儿童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全区传染病收治能力达到每万人1.5张床位。(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六)提升公立医院治理能力

1.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化“奉医红”党建品牌内涵,高水平打造新时代公立医院党建高地。全面理顺医院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推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熟定型。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书记和院长沟通制度等配套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畅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交流渠道。(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深化落实省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制定出台我区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基层权力监督指引”应用场景,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推进“清廉建设指数评价”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清廉医院建设质量和水平。全面厚植清廉文化,推进“清廉医院示范点”建设,每年动态培育清廉医院建设示范单位3家。(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努力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

4.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医疗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主体责任,建立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和“一承诺三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提醒告诫制度、依法执业述职制度)工作机制,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假病人、假病情、假发票等的专项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投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符合条件的离退休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六项投入政策,做好综合保障。

(三)建立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充分考虑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科学精准实施考核评价。

(四)及时总结推广。聚焦重大改革,主动承担全国性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努力在“医学高峰”建设、健康奉化建设、综合医改以及探索老年友好、生育友好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奉政办发〔2023〕10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重点政策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重点政策图解:《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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