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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3-143764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23〕23号 发文日期 2023-06-28 成文日期 2023-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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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

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成投用一批重大公共服务项目,落地一批民生实事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奉化辨识度的公共服务标志性成果,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持续擦亮“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金名片,为奉化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区域模范提供有力支撑。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序号

指  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幼有善育

1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3.52

4

4.5

5

5.3

5.5

2

普惠托位占比(%)

75

85

85

90

90

90

3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86

86

90

95

96

96

学有优教

4

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省级评估

前期准备

申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学有优教

5

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6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82.8

82.9

83

83.1

83.2

83.3

劳有所得

7

城镇登记失业率(%)

1.84

〈3.5

〈3.5

〈3.5

〈3.5

〈3.5

8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94

94

94.5

95

95.5

96

9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2

3.7

5.4

7.1

8.8

10.5

病有良医

10

人均预期寿命(岁)

81.68

81.78

81.81

81.88

81.98

82.08

11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9.5

10.0

9.5

9.0

8.5

8.3

12

“浙里惠民保”投保率(%)

25.2

38

40

50

70

70

老有康养

13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29

30

31

32

≥32

≥32

1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3.2

43.6

44

44.4

44.8

45.2

15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47.8

49.51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住有宜居

16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14.76

15.36

15.36

15.92

16.47

18.03

17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数(万套〈间〉)

0.333

0.548

0.778

0.908

0.938

0.548

18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94

94.5

95

95.5

96

96

弱有众扶

19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4000

14700

15400

16000

16500

17000

20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2

82

83

85

87

90

弱有众扶

21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加快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加快健全生育服务体系。依托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建设托育服务中心、托育服务站点,健全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将免费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病种由4种增至29种,推动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纳入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市级赔付清单试点。建立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积极推动三孩生育政策更好落地见效。到2027年,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均控制在1‰以内。

2.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奉化区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奉政办发〔2022〕39号),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实现托幼一体配置,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推动已建成社区加快增配,同时将托育服务功能纳入村庄规划。健全从孕期到义务教育前的全周期服务体系,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构建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探索开展社区“临时托”和“计时托”等托育服务,不断深化“深度陪玩”托育服务特色。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引进一批骨干企业,不断丰富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托育服务,鼓励托育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扶持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加强资金扶持,根据《宁波市奉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奉卫〔2023〕2号),落实好各项资金补助,提高各托育机构办托积极性。开展“一小”照护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水平。到2027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到90%。

3.深化推动医育融合。大力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推进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规范实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工作,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建设一批“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提供儿童医疗、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和养育照护指导等“医、防、护”相融合、整合型的儿童健康服务。到2027年,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6%,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4%,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4个。

4.加快发展婴育数字服务。以数字化手段管理托育服务资源布局、机构准入和婴幼儿健康服务。依托“浙有善育”“数字门牌”等平台,做好机构登记备案、托育需求信息采集等工作,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及育儿指导等提供集成服务。

(二)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坚持教育强区方针,打造区域教育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不断擦亮“奉优教育”品牌。(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推动教育资源配足配优。加大公办资源供给力度,建立与人口增长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不断提升教育承载力和吸纳力。推进学校新(改、扩、迁)建工程,实施幼儿园适托化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江口中学迁建等工程。到2027年,全区新增幼儿园学位2610个、小学学位8595个、初中学位1500个、普通高中学位1104个。

2.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坚持托幼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原则,推动托幼服务扩面提质,加快补齐农村幼儿园短板,加大等级幼儿园建设力度。开展幼儿园品牌课程建设行动。到2027年,全区优质幼儿园(省一级、二级园)覆盖率达到8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省级评估。

3.推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为目标,打造义务段“双强工程”2.0版,实施“教共体互助成长计划”,探索与知名高校深度合作办学模式。深化教学和评价改革,启动“教学研评”一体化改革实验,制定实施中小学“1+X”评价改革。2023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比例达到100%。

4.推进职业教育高层次贯通融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谋划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易地迁建工程,打造一流县域职业教育中心,加快推进宁波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奉化校区建设项目,规划设立相对独立的产教融合园和用于开展五年制长学制人才培养的高职教育园区。加强师资配备力量,定期开设中职学校师资素养提升培训班,加大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新教师招聘力度。严格控制最低录取分数线,提升中高职一体化招生专业的生源质量。到2027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60%,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占中职招生比例达到30%以上。

5.推进终身教育高品质普惠共享。加强“15分钟学习服务圈”建设,推进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建好基层老年大学(学堂),不断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求。引导和支持中小学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教育,汇聚发展合力。大力推进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工作,打造一批终身教育“双高”工程项目。到2027年,推动有意愿学习的中低学历层次社会人员(尤其是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普遍提升1-2个学历层次,镇(街道)老年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次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到30%。

(三)加快实现“劳有所得”。围绕“易就业、有奔头、优服务、最安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新时代奉化工匠培育,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形成“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健全就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各项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力量,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奠定基础。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合作等系列就业服务活动,扩大供需对接。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持续推进镇(街道)、开发区零工市场建设,大力推广“灵活保”,完善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不断增强我区就业吸纳能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引导组织对口地区人员来奉就业。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

2.全力打响“奉化工匠”品牌。持续开展技能人才提升行动,依托职业(技术)院校、公共实训中心、技能培训机构、企业等资源,多渠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技能大师带徒、新型学徒制等形式,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持续深化“以赛带训、以赛促训”模式,举办“凤麓杯”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培训和选拔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推进“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高校大学生、企业职工、来奉务工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开展“金蓝领”技能提升、“一老一小”照护人员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系列行动。探索推进“新八级工”制度,扩大“专精特新”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到2027年,全区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5万人次,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8%。

3.健全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科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快推进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到2027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百人以上规上企业全覆盖。

4.高质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优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持续深入推进“奉化无欠薪”行动,加强源头治理、日常监管、有效处置和欠薪失信信用联合惩戒力度,以劳动监察数字化改革提升根治欠薪治理能力。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试点,实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破题,鼓励参保人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待遇水平。持续深化“360”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到2027年,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达到96%,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加快实现“病有良医”。高水平推进健康奉化建设,提升医学创新和临床诊疗能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率先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医疗健康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推进“医学高峰”攀登。加快提升医学创新能力,以宁波市第一医院建成投运和宁波大学医学部落户奉化为契机,按照“强核心专科、抓重点专病、补薄弱专科”的思路,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推动省级区域龙头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心血管、癌症、儿童医学、老年医学等专病诊治中心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开展“合作办医年”行动,持续深化区中医医院和浙江省中医院、区人民医院和浙江省肿瘤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和上海市红房子医院合作,提升区级医院医疗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引育高端人才和高端团队的实施细则,为打造高水平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注入内生动力。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推进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复评。推进全区中医药特色建设。到2027年,全区省级及以上卫生人才数累计达到4人,引育高端医学团队累计达到4个,省级学科数量达到2个以上,市级学科数量达到10个以上。

2.提升全民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继续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完善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天一甬宁保”等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推广机制,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保障,有序推动长护险扩面提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优化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推广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加强区域急诊急救信息共享互联,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到2027年,区人民医院完成三级医院创建,区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3.强化全民健康促进。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开展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持续推进重点人群消化道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筛查干预,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全周期管理。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精准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做到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应补尽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奉化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运维,提升“环浙步道”市级主线奉化段品质,加强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合作,引进及培育“训、科、医、教、服一体化”的新型体育产业模式。全区每年免费健康体检8.5万人次以上。

4.优化数字健康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等服务,迭代升级“浙医互认”“浙里护理”“浙里健康e生”等数字化应用。做好献血优享、浙里急救等浙里健康新增数字健康服务。到2027年,互联网医疗服务量占医院门诊量达到10%以上,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到70万以上。

(五)加快实现“老有康养”。加强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模式创新,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率先构建便捷化、多样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品质。优化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完成溪口福利院改造等项目,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应改尽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大专业养老机构招引、培育和扶持力度,推动养老产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完善养老服务补助(贴)制度,通过“爱心卡”“敬老分”、套餐包等创新方式优化养老服务补助。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到2027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到20张以上,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32人以上。

2.增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适老化改造,统筹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嵌入式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等养老设施,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提高新建小区养老设施配件水平,严格按照“四同步”要求,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加大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实现愿改尽改。持续完善“15分钟为老助餐服务一张图”,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为老助餐网络。深化“助餐+”服务模式,依托助餐服务基础,融入技能培训、文化提升都内容,延长服务链。加大对重点群体帮扶力度,持续深化“青鸟探巢”失独老人关爱行动、“医路通”等特色模式,探索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老年认知障碍全周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大老年人的数字化应用使用培训和推广,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多种形式“敬老月”活动。到2027年,宁波市老年友好型社区达到4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达到2个。

3.深化医养康养结合。推进医康护养一体化发展,鼓励大中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分院或医疗站点。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房”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模式。到2027年,康养联合体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个。

4.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新体系,加快发展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补充商业养老保险等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智配直享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应保尽保”。到2027年,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

(六)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聚焦“共同富裕”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和城乡房屋安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1.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覆盖率。加强保障房源供给,加大房源筹建力度,推动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格局。推广奉化区“公银协作”创新模式,扩大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受益面。积极参与我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到2027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达到10万人。

2.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继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轮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形成新一轮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清单,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改造计划和措施,实现动态清零。进一步完善网格员巡查、动态监测制度,提升“保险+服务”覆盖面和5G技术监控,持续扩大农村房屋安全和建筑外墙“保险+服务”的覆盖面,着力构建房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农村危房动态清零要求,补充完善我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限时救助实施办法,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条件。

3.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住房供给,推动房票安置落地实施,加强金融支持,提升逆周期调节能力。继续推行房票制度,用好市级层面“14+14”房产新政及金融服务16条政策,落实全市流通使用的决策部署,吸引外地房票来奉使用。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持续推进非正常交付和停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区级涉房问题处置平台投入运转,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业务骨干驻点办公,统筹协调做好涉房信访问题和风险隐患的处置化解工作。

(七)加快实现“弱有众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率先建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持续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建立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钩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倍执行。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到2027年,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7万元。

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实现因病致贫返贫防范机制全面重塑,通过主动排摸、加强核对、强化监管等方式,精准识别因病陷困人员。深入实施专项社会救助行动,通过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及困难群众参保等措施,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到2027年,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

3.加快构建多元帮扶格局。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聚焦“一老一小一残”重点群体,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深化“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加快推动慈善信托发展。大力推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有序发展社区服务、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应急救援以及科教文卫体领域慈善组织。加强慈善价值宣传,引导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学、助老、助医、住困、助残等活动。

4.着力推进救助服务规范实施。推进区级助联体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营,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创新救助方式,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持续推动“救助一件事”联办工作,提高救助精准性、及时性。落实以重病患者、孤寡老年人、孤困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关爱制度,探访关爱、幸福清单送达率,每季度均达到100%。到2027年,惠民联办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1+7”工作体系,成立区级“七优享”工程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府办。牵头单位分别成立7个领域的专项组,制定各领域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抓好省、市评价指标落实推进工作。

(二)加强项目支撑。按照“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的要求,加强项目谋划、推动,加大项目协调督导力度,建立省、市分级晾晒机制,推动项目早建设、早投用、早惠民。

(三)抓好民生实事。坚持公共服务优质普惠共享的原则,把民生实事作为实施“七优享”工程的重要抓手,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并推进,确保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切实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把政府干的事变成群众满意的事。

(四)强化评价督导。开展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季度调度、分年度评价和分领域评价,加强对指标、重点工程的晾晒评价,进行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无感监测。加强激励推广、考评督导,及时挖掘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的典型做法和创新实践。

奉政办发〔2023〕2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重点政策解读: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视频解读:(视频解读)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