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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3-150040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奉政告〔2023〕14号 发文日期 2024-01-04 成文日期 2023-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FHD00-2023-0007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溪口镇人民政府等12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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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赋权事项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溪口镇人民政府等12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溪口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

二、对锦屏街道、岳林街道、莼湖街道、西坞街道、尚田街道、萧王庙街道、江口街道、方桥街道、大堰镇、松岙镇、裘村镇11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

三、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较大数额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奉化区级部门依法管辖。较大数额、较大价值标准,适用《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价值)标准》。

四、通告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奉政告〔2023〕14号关于调整溪口镇人民政府等12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doc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3年)(1).pdf

附件2.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办事处等11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3年)(1).pdf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政策解读: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溪口镇人民政府等12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图解:图解:《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溪口镇人民政府等12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