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根据《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民发〔2022〕110号),结合我区实际进行起草。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共四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第一部分我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2025年、2027年要达到的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明确了三项工作任务,包括因地制宜采取助餐模式、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和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等内容;第三部分确定了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两项支持政策;第四部分提出了三条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和营造良好氛围。
三、适用对象
全区范围内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
四、注意事项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加快推进为老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奉政办发〔2021〕28号)同时废止。本区已发布的老年助餐服务相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本实施意见有效期为三年
解读机关: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沈桑桑
咨询方式:0574-8928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