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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5-160391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25〕5号 发文日期 2025-04-02 成文日期 2025-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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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要求,迭代升级来料生产加工机制,激活农村富余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全力推动共同富裕。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按照“稳固存量、提质升级、打造亮点”工作思路,开展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一体落实集中建点、树立典型、人才招引、重点帮扶、安全保障等五大主要举措,做强做精来料生产加工,有力带动农村居民就业增收,为我区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善政府搭台、企业运作、农民参与的来料生产加工模式,聚焦星级加工点培育、优秀经纪人发展、农民收入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力促进来料生产加工产业提质升级,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增收致富。到2027年底,全区维持业务、人员相对稳定的来料生产加工点300个以上,创建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30个,带动就业家庭10000户以上,产业特色亮点逐步显现,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共同富裕局面基本形成。

三、主要举措

为推动来料生产加工产业高效实施,实现加工业务有效拓展、星级点位成功打造、经纪人队伍引育发展、农民增收成效明显目标,通过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大力推进来料生产加工产业发展。

(一)集中建点,营造良好生产环境

各镇(街道)要坚持集中建点和居家劳作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谋划,鼓励村(社)(奉化区所有行政村和村改社后继续保留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的社区)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用房等资源,为来料生产加工提供场地和服务保障,对符合环保要求、适宜集中加工的产品建设来料生产加工点。

1.村(社)提供房屋用于集中来料生产加工的,可获得1.5万元/年租金补助。

2.村(社)在来料生产加工中提供人员组织、货源集散、矛盾协调、技术培训、安全生产管理等后勤服务,可获得服务性奖励,按照参与人数规模10-30人、31-50人、50人以上,其中低收入农户参与人数分别达到参与人数规模5%及以上,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服务性奖励;山区库区行政村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5万元服务性奖励。未带动低收入农户或带动人数未达标的村(社),按相应服务性奖励的60%兑现;无低收入农户的村(社),给予对应的全额奖励。

(二)树立典型,创建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

各镇(街道)要积极打造、深度挖掘本辖区内点位面积大、从业人员集中、生产环境好的来料生产加工点,创建成辨识度高、生产规范、特色亮点鲜明的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

来料生产加工点从业人员(本地户籍的农业户家庭个人)在20人及以上,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安全规范的,可参与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评选,对获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来料生产加工点分别给予实施主体(村、社或经纪人)一次性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对于星级升级的加工点,给予奖励补差。

(三)招引人才,发展经纪人队伍

巩固现有经纪人队伍基本盘,支持个体工商户从事来料生产加工经纪业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深挖有能力、有资源的党员干部和妇女同志投身到来料生产加工经纪人队伍中;引导镇(街道)组建来料生产加工经纪人联合体,鼓励业务资源丰富的经纪人集中接单,将多余业务分包给其他经纪人或有意从事经纪人业务的各界人士,充实经纪人队伍。同时,通过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经纪人的责任意识、职业素养、统筹协调能力和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

经纪人年带动本地户籍的农业户家庭个人在10人及以上,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在30-50(含)万元、50-100(含)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其中加工点位于山区库区行政村且经纪人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在20-40(含)万元、40-80(含)万元、8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8%、10%补助。每位经纪人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因人制宜,重点帮扶特殊群体

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再就业的目标,优先安排以在家赡养老人、抚养幼童为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参与来料生产加工业务。

1.本地户籍的农业户家庭个人年来料生产加工收入在1.2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200元/户补助;低收入农户年来料生产加工收入在0.6-1.2(不含)万元、1.2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200元/户、2400元/户补助。

2.经纪人每吸纳1户符合补助标准的低收入农户,给予2000元/年奖励。

(五)合力发展,推动共富平台建设

各镇(街道)要鼓励各类主体回归农村创业,采用“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发展模式,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资源建设农产品共富加工点,推动当地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

农产品共富加工点的经营主体年带动本地户籍的农业户家庭个人在10人及以上且租赁村(社)提供的房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在30-50(含)万元、50-100(含)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8%、10%补助。每个经营主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符合补助的农产品共富加工点生产的农产品需为精深加工的食品类农产品成品。补助对象为经营主体,村(社)和从业人员均不予补助。

(六)强化服务,保障人身安全

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在加工点集中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每年由政府出资购买团体意外险,投保“农村临时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确保从业人员无后顾之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以区级统筹、部门协同、镇街落实为导向,贯彻落实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协调调度、政策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同联动、合力推进;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起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提质增效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来料生产加工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加大对转变就业观念、勤劳致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区鼓励来料生产加工产业增收致富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各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来料生产加工业务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推动来料生产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镇(街道)要做好加工点布局和星级加工点建设,动态掌握区域内来料生产加工产业的开展情况,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有效,如发现以弄虚作假方式申领补助、奖励资金的,一律取消所有补助、奖励和星级评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安全保障,提升防范能力。各镇(街道)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注重风险防范,强化源头管理,不定期检查加工点生产安全情况,确保生产场地安全、消防设施齐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岗位操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时限至2027年12月31日。原文件《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来料生产加工助农增收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政办发〔2022〕37号)废止。

附件:

1.宁波市奉化区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2.宁波市奉化区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

3.山区库区行政村名单

附件1

宁波市奉化区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

行动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为平稳有序推动我区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全力助推共同富裕,现将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牵头组织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企业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来料生产加工货源收集、信息发布和镇(街道)对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专项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监管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开展经纪人业务培训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镇(街道)、开发区做好督促来料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来料生产加工经营活动日常监督管理和投诉受理工作。

区妇联:负责来料生产加工女经纪人培育和组织,协助做好经纪人队伍建设、来料生产加工货源组织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来料生产加工点环保设施建设监督管理与规范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做好相关企业消防工作。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来料生产加工点布局建设、星级示范点建设、货源组织、业务调剂、经纪人队伍培育、从业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及补助、奖励申请材料审核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2

宁波市奉化区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

评价得分

场地保障

村(社)提供房屋用于集中来料生产加工的,得10分;未提供房屋用于集中来料生产加工的,得5分。

10


建筑面积

加工点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得15分;场地面积在200—300(含)平方米的,得10分;场地面积在100—200(含)平方米的,得5分;场地面积少于100平方米的,不得分。

15


基础建设

加工点环境整洁、消防设施完善、在醒目处悬挂名称标识的,得15分;在环境整洁、消防设施完善、在醒目处悬挂名称标识方面达标2项的,得10分;达标1项的,得5分;均未达标的,不得分。

15


人员规模

来料生产加工点集中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得30分;从业人员在26—30人的,得20分;从业人员在20—25人的,得10分;从业人员不足20人的,不得分。

30


助农增收

加工点经纪人或农产品共富加工点经营主体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得30分;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在50—100(含)万元的,得20分;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在30—50(含)万元的,得10分;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少于30万元的,不得分。

加工点位于山区库区行政村的经纪人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分别以8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为工资总额临界点。

30


合  计

——

100


备注:1.三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建设指标评价得分需在75分及以上,四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建设指标评价得分需在85分及以上,五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建设指标评价得分需在90分及以上。2.每年评选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分别不超过5个、3个、2个,符合数量较多的,由评价组结合现场打分和实地考察综合评定。

附件3

山区库区行政村名单

尚田街道(10个行政村):畈头村、许家村、山岙村、条宅村、张家坑村、汇溪村、杨家堰村、西岙村、中原村、桥棚村。

萧王庙街道(3个行政村):棠岙村、袁家岙村、云溪村。

溪口镇(35个行政村):石门村、榆樟杨村、岩头村、许江岸村、徐溪村、公棠村、康岭村、亭下湖村、班溪村、界岭村、三石村、桕坑村、剡源村、六诏村、上跸驻村、下跸驻村、塔下村、锦溪村、斑竹村、升纲村、葛竹村、石敏村、明溪村、壶潭村、董溪一村、董溪二村、岩坑村、棲霞坑村、西坑村、西岙村、东岙村、三十六湾村、直岙村、东山村、里村村。

大堰镇(23个行政村):柏坑村、大堰村、张家村、董家村、山门村、湖边桥村、社家畈村、常照村、三联村、李家村、箭岭村、谢界山村、洞坑村、南溪村、后畈村、鲍兴村、竹林村、东柘山村、万竹村、四岙村、三溪村、徐马站村、三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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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简明问答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