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Q1: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按照“稳固存量、提质升级、打造亮点”工作思路,开展新一轮来料生产加工提质增效行动。
Q2: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主要目标是完善政府搭台、企业运作、农民参与的来料生产加工模式,聚焦星级加工点培育、优秀经纪人发展、农民收入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力促进来料生产加工产业提质升级,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增收致富。
Q3:到2027年底,计划创建多少个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
答:到2027年底,计划创建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30个。
Q4:村(社)在来料生产加工中提供哪些服务可获得服务性奖励?
答:村(社)在来料生产加工中提供人员组织、货源集散、矛盾协调、技术培训、安全生产管理等后勤服务,可获得服务性奖励。
Q5:经纪人年带动本地户籍的农业户家庭个人参与来料生产加工,有哪些补助政策?
答:经纪人年带动本地户籍的农业户家庭个人在10人及以上,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在30-50(含)万元、50-100(含)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其中加工点位于山区库区行政村且经纪人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在20-40(含)万元、40-80(含)万元、8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8%、10%补助。每位经纪人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Q6:如何对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进行评选?
答:来料生产加工点从业人员(本地户籍的农业户家庭个人)在20人及以上,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安全规范的,可参与星级来料生产加工点评选。评选依据包括场地保障、建筑面积、基础建设、人员规模、助农增收等评价指标,根据得分情况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Q7:农产品共富加工点的经营主体有哪些补助政策?
答:农产品共富加工点的经营主体年带动本地户籍的农业户家庭个人在10人及以上且租赁村(社)提供的房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发放年加工工资总额在30-50(含)万元、50-100(含)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8%、10%补助。每个经营主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Q8:实施方案的有效时限是多久?
答:实施方案的有效时限是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解读人:陈西萱
解读机关:区府办
联系方式:0574-8928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