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0-11-1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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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20-10949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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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发改价〔2020〕28号 | 发文日期 | 2020-11-12 | 成文日期 | 2020-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02-2020-0001 |
关于公布废止(失效)部分定价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奉党办〔2019〕3号),我局对2019年之前定价文件进行了清理。因其主要内容与《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相抵触,或因被新的文件所替代,或因适应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决定废止(失效)文件87件。另32件涉及职责划转的文件将由承接相关职责的部门管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