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奉化区第一批面向社会招募认养古树名木目录的公告

为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意识,满足公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意愿,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奉化区第一批面向社会招募认养古树名木目录(详见附件1)予以公告。

古树名木认养以自愿为原则,认养方以捐资的方式参与,具体认养标准和程序依照《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详见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指定认养古树名木期限至少1年,认养资金一级古树每株不少于5000元/年、二级古树每株不少于3000元/年、三级古树每株不少于1000元/年;非指定认养的,每人捐资额度每株不低于200元/年,其认养对象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确定。认养方式可为单独认养,也可联合认养,认养不改变古树名木的权属关系和管护责任关系。由古树名木养护人对认养资金进行统筹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古树名木宣传、救助和管护工作。

认养咨询、申请电话:0574-88511530

附件:1.奉化区第一批面向社会招募认养古树名木目录

2.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

附件1奉化区第一批面向社会招募认养古树名木目录.docx

附件2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docx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0年12月15日